通过签署合同,双方能够在法律上对各自的权益进行约定,合同的内容应当经过双方的认真讨论和审议,以确保合理,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建设管理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建设管理合同篇1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
1、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在一份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都有许多方面需要被考虑:比如发包单位所进行的工程监理等合同;承包单位则是会进行专业领域的分包、劳务分包、提供原材料和租借建筑设备、以及打理银行、保险之间的复杂关系。只有通过经济合同的签订才能切实的体现这种种的关系,因此,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才能成为整个系统必不可少的中心。
2、合同签订双方连续的履行合同方式和长时间段的屡行周期。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周期过长,只能一点一点的向前进行着,因此履约的方式也会表现出两方面的特性:连续性和渐进性。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选取许多的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依靠合同来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
3、合同的多变性。由于项目所表现出来的不确定性,设计临时改变和合同条款的修改也经常会发生,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对变更的应变以及合同的管理需要逐渐加强,以此来作为改变计划或终止合同的重要凭证。
二、关于承包合同的选择
对于建设某一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控制的主要依据就叫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我们根据相关合同计价方式之间的差别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由于合同使用的常用性,在这里我们只讨论常用的两种合同类型,即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业主向承包此项目者统一支付一个确定的报酬,即所付款总额保持不变。只要进行施工招标是双方所确立的合同条件不会发生改变,业主仍支付给承包商与原来金额相同的价款。利用这种合同也会使承包商更容易确定自己的底线价格。在支付控制方面也更加便捷。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的意思是根据所投标的工程的量来确定每一段工程的单独费用。此种合同的优点在于适用范围广,可以与业主平分风险,还可以用来督促承包商提高工作效率,并因此获得更高的利润。此种方式的前提是双方对于单价及工作方式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采用何种合同形式不是固定的,更重要的是根据不同现实情况做不同考虑,比如承包方是否能承受此项工程,使双方能够共同接受此合同类型。
三、合同的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最所有合同中重要的合同之一,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效力,是建设工程合同其中的一项的重要内容。同样的,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也需要经过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对于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一般情况下,由发包人与勘察者或设计人员直接签订协议即可。但是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施工合同,由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为了对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除了特殊工程外,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确定承包人。
四、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1)合同是一项建设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双方可以以此来共同监测合同的运行情况。(2)合同可以成为解决在实际操作中产生各种纠纷的一种证据。由于建设项目自身的独特情况,一些争论与纠纷变得无法避免。这时,就需要合同中的条款来调解这些争端,所以,合同是处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五、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双方之间会产生权益不对等等现象。(2)合同文本不规范。许多建设项目为了逃避自身义务,采用一些不标准的文本进行签约。(3“)阴阳合同”数量过多,大大的影响了建筑市场的规矩。(4)许多建筑施工合同不履行,更有许许多多的违约问题一直存在。(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6)不遵守规定转包、分包的合同始终存在。(7)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忽视。(8)专业人才缺乏。(9)合同进行统一入档管理缺乏,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很低、方式落后。
2.解决的对策
(1)提高对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视,完善一个通用的制度体系。(2)开始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使合同管理变得更加的专业化,合理化。(3)借助国际上的例子在中国推广适应国情的合同范本。(4)选择合适的方式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5)认真策划并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六、结束语
在当今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一项承包合同的重要性。可是,如何正确的选择真正适合的合同以及签订时所注意的问题却变成了许多人签订合同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管理合同的方法,借鉴已经取得的经验,并不断探索工程合同的管理经验,提高对于合同的管理成效。
建设管理合同篇2
一、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按照内容划分可分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计划变更和新增工程。按照性质和费用影响可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按照工程范围可分为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和工程范围外的变更。工程变更的成因分析,有主体行为因素、个体行为因素、政策法规因素、市场因素、环境因素、合同因素和制度因素。而我国的工程变更采用的是工程签证方式。这些工程变更转为的工程签证是否可以计算工程造价,可以计算应如何计算,其计算依据是什么,都必须以合同条款为基础,必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中合同价款及调整的条款中约定好。合同价款有三种计价方式,一是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二是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三是采用可调价格计价方式。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合同价款和调整在专用条款中有不同的专用约定。承发包双方必须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充分学习掌握合同条款,才能做好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工作。工程变更计算应依据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及调整的条款。下面举一个案例分析工程变更计算。这是某办公综合楼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合同通用条款中合同价款及调整约定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和范围,以及风险内容和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专用条款里具体约定了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包括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的计算方法、风险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以及合同价款具体调整的实施内容和方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该办公综合楼为满足使用单位的使用功能需求,对各楼层的建筑格局做了调整,造成空调系统设备和用电负荷的增加,这样就需增加空调系统设备、供电回路和外机强电扩容。这样就造成了从配电房引出的供电回路的主电缆型号规格的变化,而变更后的电缆型号规格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价格明细表没有。根据合同的约定,属于可以调整的合同价款范围。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与调整条款中约定承包人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参照当地建设工程信息在投标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按中标价的综合单价编制原则计算。而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时候,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计算工程变更时,直接按照当地建设工程信息在投标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予以计算,而没有在此基础上按中标价的综合单价编制原则计算。这样计算是错误的,如果没有发现,可能造成工程造价增加。
二、索赔
在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索赔。索赔是一种经济补偿行为,是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索赔不同于违约,前者仅是一种请求权,后者是一种补偿权;前者要求是补偿,后者要求是赔偿;前者要求补偿是实际损失,后者除了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可以包括预期利润;前者的原因可以是第三人行为引起的,也可以是对方的不属于违约的其他行为引起的,还可以是自然原因引起的,但后者只能是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虽履行合同义务但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引起的。因此,在合同管理的时候,应在注意区分索赔和违约。按索赔目的不同,可以将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而引起工期索赔的原因可分为业主原因、承包商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例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期延误是很常见的,产生的原因也非常复杂。而且,一旦认定工期延误,会引起相关一系列的索赔,最常见的索赔如因工期延误超过半年或者一年可能造成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调整,具体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详细约定。因此,工期延误的责任归属和责任定量化对索赔非常重要,而这一切都要以建设施工合同的约定条款为基础,这就要求承发包双方在合同订立、实施阶段,都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20xx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中增加了过期索赔无效的规定,为了避免丧失索赔权,提醒承发包双方应及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及索赔报告,并制定专人负责索赔事项,同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索赔提出的送达地址,避免逾期失权。这就要求承发包双方的管理人员要具备合同管理意识和索赔意识,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提高风险意识,收集相关索赔的资料,为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工后,出现相关索赔时提供有利原始资料。要求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做好日常施工日志的同时要注意对有关索赔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工程索赔工作能否顺利完成,最终是取决了对索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是否扎实。合同中列举的施工过程中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指令、承包人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来往信函和电话记录、各种会议记录、施工现场记录、工程财务记录、工地风雨、温度和湿度以及施工气象记录等资料都可能成为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的原始依据。双方应清楚哪一部分内容是合同中约定的,哪一部分内容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变更的,清楚合同中所有关于不可抗力方面的一些规定,从不可抗力的界定到索赔的相关条款都要了解清楚。承发包双方的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的合同管理知识,有利于有效分析和计算索赔。
三、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忽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谈不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总而言之,只有抓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控制工程造价,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
建设管理合同篇3
一、实践中遇到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司考
(一)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实现管理规范化、流程化的必要条件。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
(二)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项目不分大小轻重都应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减少项目执行中的纷争。
(三)严密制订合同违约条款,保证合同履行的规范化
在起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审视夺度的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约情况,缜密的制定好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的合同条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时地解决争议问题。
(四)加强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
合同的索赔管理要求承发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各种不利的因素,合理预测合同履行时可能会发生的违约情况;严格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风险,科学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合同终结的评估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一个工程合同终结后的评估是对这个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其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的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以及合同中容易出现问题条款的注意事项。及时有效的评估工作对合同的履约能力、索赔原因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做到科学的分析汇总,能为以后相似的工程项目提供管理经验的借鉴,比如在造价控制方面需考虑进的因素。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要将合同管理工作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投资建设了首次使用世界先进的“云计算”技术,采用微软.net技术架构,实施“大集中”管理模式的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简称cmis),初步实现了统一、集成、规范、高效、便捷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规范经营与合规管理水平。通过系统的建设、应用实现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合同管理的专业化和一体化,普遍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和有效降低了合同管理成本。
二、结语
大到一个企业,小到一个项目部,一个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实现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是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同时也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作为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必须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地进行,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推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从而保障工程项目高效地运行实施,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建设管理合同篇4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概述
建筑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只要合同的签订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约定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具有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身份,取得合法的项目施工权,合同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按照魏振瀛老师的说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是关于工程的建筑与安装的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人于验收后应接受该工程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工程施工招标发标中,投标时又被称为投标人,有时又称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与发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又称为招标人,有时又称项目业主。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市场交易困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法定的缔约过程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同是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法是市场交易的法律规则。合同在双方之间就是法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和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合同必须严守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完全实现合同债权、实现合同目的的要求。但在市场竞争的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虽在建设活动过程中直接生产建筑品,承上启下,发挥核心作用,但无论在签约阶段,还是在履约阶段,依法依规行为很难,很难充分享有合同权利,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适用市场潜规则,面临多种困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程序签订,在该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称为投标人,投标人为了取得工程施工权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常常面临签订“黑白合同”或承诺中标以后签订私下协议或双方实际执行的合同的困境。“黑白合同”一词首次出现于国家文件的报告中,黑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实际执行的合同,可能体现在合同价格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垫资施工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延迟支付方面等,有的是以单方承诺书的形式,有的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等,在招标投标中标前后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将形式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一份合同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而私下签订的一份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履行的合同。有的是以补充协议形式,有的是以实施细则形式,有的是出具让利承诺书形式,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目的就是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垫资施工或者压低工程价款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实际享有合同的地位和权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一个项目实施中,还会被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入市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计预留保证金、考核保证金等等保证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承受;还会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必须注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建设方为了增加当地税收,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增加了很多的包袱,而且大多是人为的,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完全是地方的土政策,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只能忍气吞声,适用潜规则。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发包人一般都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迅速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组织人马进场后却发现施工现场根本不具备开工的条件,无法施工。要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按合同约定完成建筑产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除积极履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外,发包人也必须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比如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做到“三通一平”,提供并会审施工图纸等。但由于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建筑市场粥多僧少的状况,发包人处于市场的有利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处于市场的劣势地位,发包人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很少,比如施工现场根本没有“三通一平”,提供的图纸不全面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珍惜合同机会只能是忍气吞声,处于困境。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以多种理由一直拖延办理结算手续,对承包人的结算申请报告,既不予确认也不提出异议,使承包人索要工程款遇到障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但实践中发包人拖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工程款却是司空见惯。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通用权利救济方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我国呈现出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的崭新局面,依法治国已是当前社会的主流,国家的治国理政方针和社会工作生活环境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作为和发包人处于合同平等地位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理应引进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针对遇到的情况,有权采取以下权利的救济方式:3.1行使合同抗辩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当发包人责难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行使合同抗辩权。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拒绝签订黑合同或者拒绝按照黑合同进行工程结算。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当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即告成立,发包人就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必须和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不能背离。建筑施工企业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拒绝签订黑合同。如果迫于市场压力被迫签订了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内容的黑合同时,进入工程结算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要求按照备案合同文件进行结算。3.2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就是法律,一经生效,合同签订者受其约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享有相应合同权力,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就是使合同消灭。因一方的意思表示且不必对方的承诺而使合同解除、清算的场合,以该方当事人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为必要,根据解除权的发生根据的差异,可将解除区分为两类,即依合同保留解除权和依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前者称为约定解除,后者称为法定解除。因此当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协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严重损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该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从合同中解脱出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3要求顺延工期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等,这是发包人应尽的合同义务。如果不能按期完成这些工作,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无法进行工程施工的,此时发包人构成违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产生的停工和窝工损失。项目的工期成本与项目指标成本关系密切,密不可分。施工过程中当发生工期顺延条件的情形下,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救济程序,在约定的期间及时履行报告、通知、告知等义务,及时行使权力提出书面顺延申请,进行工程签证和索赔,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如发包方变更设计的文件等,以避免程序不当错失机会,使得实体权力的消灭。一旦发生工期纠纷,举证责任主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需要举证工期顺延的理由、顺延天数及相关手续符合合同约定。3.4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同期贷款利息。工程预付款是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资金周转问题提供的协助。发包人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扣款办法陆续扣回,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确认的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当发包人一直欠付工程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并可以要求支付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合同约定了拖延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发包人除承担约定的违约金外仍应支付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欠付工程款利息性质上属于法定孳息。3.5行使工程优先权。我国合同法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可以对完成的建筑产品进行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我国合同法的承包人优先权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产生了争议,在法学界也有强烈的反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6月20日答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中做出了相应的批复,该批复事实上确立了两大原则,一是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原则;二是生存权优于经营权的原则。可以说《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院批复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全部内容,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优先权,该优先权不需要签订抵押合同,也不需要进行登记,而可以直接行使。
4.结束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建筑市场主要的市场活动主体,在一项建筑活动的多方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建筑活动不仅事关工程质量的百年大计,也事关建筑市场的稳定,影响建筑活动参与的多方主体的经济利益,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性质、地位、困境和权利保障进行研究,提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完善建议,希望引起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重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塑造建筑活动的契约精神,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融入国际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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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合同篇5
?摘要】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高校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和使用方应该建立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的合同管理。本文针对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高校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最后提出了加强高校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高校近几年来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校园规划与建设成为社会建筑行业关注的热点区域,高校基本建设工作者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显得尤为突出,高校也出现了因合同制订不明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因此对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有意义。
1、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未受到重视,管理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虽然学校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文件来规范合同的管理,但实际执行并不尽人意。合同的签订阶段和实施阶段均无规范的管理模式,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1.1 合同条款不规范,合同变更随意性大
许多高校建设项目对招标条件和目的不够重视,只是为了满足招标投标的过程要求而走形式,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选择施工企业而忽视了经济合同的签订。
合同价中暂定价过多,合同造价闭合不严,人为地留下价格调整空间。而且无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管理规定,签证管理松散随意性大。
1.2 合同签订不严谨
在高校工程建设中,承发包双方普遍对合同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把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例如: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调整方法没有约定: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特别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场价格超过(降低)了双方约定的价格,虽然写明了可以调整,但没有写明调整的幅度范围。对于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的需要发包方认质认价的材料,由于某种原因,承包方没有及时找发包方联系,对材料进行认质认价,使得承包方单独采购的材料价格发包方不予以确认,造成了双方在结算时的争议纠纷。
1.3 缺少规范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核心是标的价款,而施工合同的价款不同其他合同价款,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修改、调整、补充随时可能发生,许多款项是不可预见的。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合同示范文本在经济合同的核心部分工程造价的约定和调整,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目前尚无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相互推诿,影响建设的顺利进行。
1.4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间断性,学校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很少培养和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进行工程建设,职能部门只能调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大部分学校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物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
2、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2.1 要树立基建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唯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管理。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按计划履行合同,实现合同所要达到的各类预定目标。对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执行矛盾等其他内容,应认真按《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2.2 要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强化合同准备工作,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工程合同价以中标价格为基础再增加3%作为工程不可预见费用,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3 要认真对待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索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受损失的一方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违约方提出经济或时间的补偿要求。针对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目前的工程索赔主要是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处理合同索赔要遵循以下原则:索赔必须以法律或合同为依据;索赔必须建立在损害后果已客观存在的基础上;索赔应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有任何口头上的承诺;严格按索赔程序操作,说明理由,分析原因,有依有据,合情合理,同时在时间上应有明确的法律概念。
2.4 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监理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合同管理的业务指导,培养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管理的技术含量,同时加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索赔及各类工程纠纷仲裁和诉讼知识培训,推广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合同管理整体水平。
3、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建议
3.1 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管涉及到何种合同,都应认真阅读理解,搞清楚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2 建立起项目合同管理程序,实现全过程、动态的合同跟踪管理要重视合同的签订管理,强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补充等的管理,保证合同履行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必须重视合同变更处理的程序和依据,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同时进行合同变更;发生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应作废的条款、协议,以便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进行动态控制,真正实现全过程管理。
3.3 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为满足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的需要,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随时将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合同方式体现出来,便于迅速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争议及索赔事项。对各种建设工程项目所签订的各种类型的施工合同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不仅能迅速处理合同中各种信息,而且能够对新签订的合同进行信息录入,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销毁、查询等处理工作。
4、结语
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加强高校工程合同管理,应主要从规范合同文本、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和建立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和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入手,才能实现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的有效管理。
建设管理合同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工程协商签订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事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开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乙方包工,包料。
第三条、发包人工作
3.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核定乙方的施工方案。
3.2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场地、工人住宿,方便乙方施工。
第四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4.1按照协议约定进入现场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按期完工。
4.2施工中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4.3乙方编制施工方案,由甲方审定后实施。
4.4乙方保证按图施工,不得私自变更甲方图纸,如需更改必须与甲方沟通协商。
第五条、工程造价和结算
5.1工程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结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___元为预付款。
5.3乙方材料及工人进场再付工程款___%大写__________元
5.4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5.5工程结束三天内为工程验收期,逾期视为工程合格。
第六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和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6.1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因素,如雨、雪等天气;地震、洪水等天灾。
6.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相应款项,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7.2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方案回复,支付工程款的,乙方可以要求顺延工期,同时引起的停工待料,延误工期和施工人员工资等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8.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9.1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洽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生效日期
10.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设管理合同篇7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武夷山世纪桃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由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福建固特新监理工程咨询公司监理,武夷山城乡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勘察,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本工程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314.17,地上五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专家楼建筑面积为797.7,地上三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本工程设计等级三级,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主要功能为教学、办公,工程于20__年3月1日开工,20__年11月28日完工。
二、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本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已按规定的程序完成立项,武夷山市建委质量监督备案,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等,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并现场查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预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监理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四方验收,根据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资料审核查验,对工程质量、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三、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情况
建设单位对各参建方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设计、施工、勘察、监理在参建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强制性标准,为工程的顺利竣工验收做出很大努力。设计、监理、勘察、施工、监督单位按专业分组,分别对工程实体和工程资料进行了检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由相关单位进行复验通过,并将各方签署的整改报告提交监督部门存档。
根据参建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勘察等按要求完成了任务,达到了合同约定和规范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施工单位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有效,环境检测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参建各方均签署了同意竣工验收的意见。
四、竣工验收的时间、程序、内容及组织形式
竣工验收时间20__年11月28日,竣工验收程序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组织了竣工验收,参加验收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专业负责人及监督等人员的组成均符合要求。
经过建设、设计、监理、勘察、施工、监督等单位共同密切配合,武夷山市桃园校区综合楼、专家楼工程已经顺利完工。参建各单位已经出具了竣工报告。工程各项综合指标已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并经各方确认。施工技术资料已收集整理完善,各方签字齐全有效。工程实体已经检测,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本工程建筑设计较为合理且能满足使用单位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尽职尽责,施工单位精心施工,克服了各种困难,运用了节能材料,实行了科学的管理措施,圆满地完成了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规范的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竣工验收合格,通过验收。
建设管理合同篇8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__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话细则》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本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_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话细则》等制度、规定。
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现场监理和甲方工地代表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甲方或其工程管理单位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力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核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4.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未经验收合格的设施严禁使用,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上述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施工中不正确使用上述设施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间,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6.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
6.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生产要求。
6.1.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1.3配置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1.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6.1.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6.2开工前甲方或其工程施工管理单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负责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负责审查乙方承担电气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质。
6.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
6.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5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7.1工程开工前,乙方需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组织设计措施报监理审核认可、甲方审查备案,并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7.2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单独制定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组织设计措施,报监理审核认可、甲方审查备案后认真落实。
7.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7.3.1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明确工作许可人、工作票会签人的安全责任。
7.3.2乙方施工中,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按工作票中规定的流程作业,注意对作业危险点的有效控制。
7.3.3施工中全体工作人员应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范围及其活动范围。
7.3.4施工中全体工作人员应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7.4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5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7.6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7.7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及《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7.8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9乙方必须提供给现场作业人员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7.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7.11乙方负责人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7.12乙方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13乙方应建立迅速高效的事故应急机制,编制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工程开展培训和演练,确保事故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置。
8.根据本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等实际情况,为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需补充的安全责任。
8.1甲方应承担的补充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8.2乙方应承担的补充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的其他条款
七、本协议作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安全监察部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