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应当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写读后感时可以从多个角度分析书中的内容和主题,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泪与笑的读后感1500字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泪与笑的读后感1500字篇1
?水浒传》忠义观是一十分复杂的结构。一方面,忠义是忠于大宋天子,特别表现在宋江及一些朝廷降将身上,他们追求“封妻荫子、青史留名”,“忠义”是对国君之忠诚,表现为封建皇权主义思想。宋江在被奸臣以朝廷名义毒死前,还对李逵说:“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另一方面,忠义是忠于兄弟义气,忠于梁山事业,忠于朋友所托等,如在晁盖、李逵等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忠义既是江湖好汉间的团结战斗、无私援助精神,又表现为人格上的互相欣赏和尊重。忠义作为水浒英雄个体的处世准则和梁山英雄群体的政治原则,它同对一定的理想社会、理想人格的追求联系在一起,它也没有仅仅停留在观念上,水浒英雄一直以激烈的行为进行印证、践履。《水浒传》忠义观念虽然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同正统儒家的封建政治哲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毕竟有许多方面同正统忠义观念迥异:第一,正史忠义观念同普遍的天理相联系,理性原则优先《水浒传》忠义观念同个体的生存欲望相联系,感性原则优先,较多地渗入了意志的因素。第二,从忠义观念的社会功用来讲,正史忠义观念是封建统治秩序的肯定性因素;而《水浒传》忠义观念不时成为封建统治秩序的否定性因素,水浒英雄常常以忠义为名“杀富济贫”、“抢掳官廒”,他们要“掀翻天地重扶起,戳破苍穹再补完”“搅扰得道君皇帝龙盘椅上魂惊,月风楼中胆裂”。第三,从义观念的行为主体来说,正统忠义观念是一种普遍性原则,如黄宗羲在《原君》里所说“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对所有臣民尤其是官绅阶级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水浒传》忠义观念是少数天罡地煞的德性和行为准则,水浒英雄是历劫的天神,他们身上的忠义带上了神性的色彩,忠义并没有推及于一般人。
这是一个忠于朝廷、维护封建统治的较大的义士集团,实质上是一支身居草泽之中、心在朝廷之上的“忠义”军。《水浒传》第三十二回中第一次说出“招安”这个词语的应该是武松,他与宋江谈心,当宋江邀他一起去清风寨时,他说道:“只是由兄弟投二龙山去了罢。天可怜见,异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时却来寻访哥哥未迟。”宋江则说:“兄弟有心归顺朝廷,皇天必佑。”并请他:“如得朝廷招安,你便可撺掇鲁智深、杨志投降了。日后但是去边上,一枪一刀,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得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这表明在流落江湖时,武松、宋江等人已经开始意识到“落草”并非长久之计,仅仅是为了躲避自身灾祸的权宜计策。在梁山泊大聚义后,宋江在菊花会上“一时乘着酒兴”写了首《满江红》,词中有“中心愿平虏,保民安国。日月常悬忠烈胆,风尘除却奸邪目。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受到武松、李逵的反对后,他批评武松说:“我主张招安,要改邪归正,为国家臣子,如何便冷了众人的心?”这些表明:梁山泊英雄聚义成为一个集体后,已不再如个体侠义那样快意恩仇,也不像如占山为王时那样仅仅为了小团伙的生存“打家劫舍”,而必须把英雄行动的目标转向到英雄发展、民众安全、家国保卫等方面丧,实现广泛的侠义与忠义融合,即成为“大力”、“大贤”、“有忠”、“有义”之英雄。对皇上的愚忠只是他们主张的“忠义双全”思想观念的最直观的表现形式,而最根本的含义则是他们身上固有的且具有普遍性的那种“忠孝节义”的心理特征。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承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别,并认为这种上下等级的区分具有不可违背性,要绝对遵从,否则就是以下犯上,不忠不孝;而这种等级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就是名望的高低、出身的贵贱、甚至年龄的长幼等等,简言之,这种等级秩序是天定的。我想,也是由于这种愚忠的心理导致了最后的悲剧。
所以,《水浒传》是一曲忠义的悲歌。
泪与笑的读后感1500字篇2
曾经的你是否想过现在的自己过着怎样的生活,想过现在的你是否合你心意;而你是否还记得当初的记忆,记得你内心最纯真的自己。有时想起来还真有点像许巍的《曾经的你》中的歌词:“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年少的我们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对于《小王子》而言,小时候读的是小王子游遍各个星球的奇遇和对他那单纯世界的美好与向往,长大后读的是小王子摄人心魂的忧伤和他那执着而又复杂的爱。
?小王子》是一本献给所有大人的童话故事,书中用清新单纯的文笔表达了作者对最纯真最美好的心灵的向往。书中讲的是来自b—612星球的小王子和因为飞机发生故障的飞行员相遇在撒哈拉沙漠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平凡简单又忧伤的故事。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每天除了拿起铲子铲走猴面包树的种子在就是看日落,然而一颗玫瑰种子的到来打破的小王子无聊的生活。他与玫瑰相依相偎却又爱的沉痛。于是他开启了一场漫长的旅行。
当飞行员与小王子第一次相遇时,飞行员就大吃了一惊,因为他是唯一没有说飞行员画的蟒蛇吃大象是“帽子”,这也是小王子和那些“大人”的区别吧。大人们总是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东西,几乎失去了想象力,在呆板麻木的生活中被金钱和权力蒙蔽了双眼。正如狐狸告诉小王子的那样“只有用心才可以看得清楚的事物,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当你介绍给大人们你的朋友时,他们也许不会问:“他说话声音怎么样?喜欢哪些游戏?是不是也收集蝴蝶标本?”。他们也许想象不出一栋漂亮的房子,红砖瓦,窗前种养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休息的漂亮,只知道150万法朗的房子的漂亮。他们不相信会有一个可爱的小王子,咯咯的笑着,在找一只绵羊,但他们会相信一个来自b—612号小行星的小王子,他们以钱衡量美丑,以知识为证据,以那些代号作为是否了解的依据。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小王子好奇他们的生活……但大人们似乎忘却了自己曾经也是生活在地球里的小王子……
?小王子》的作者安东尼·德·圣艾修伯里曾应征入伍,参加空军侦察行动,目睹法国空军大溃败。维希政府与希特勒签订停战协定后,他复员沉没彷徨了一段时间,辗转北非、葡萄牙来到了美国。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大人们总是死气沉沉的,虚荣肤浅,只追求金钱和权力的欲望,使他们的精神空洞无力。他以为童年时代是盼望奇迹、追求温情、充满梦想的时代,与当下的时代对比,他认为“大人应该以孩子为榜样,小孩要对大人宽宏大量”。于是作者选取了一个孩子看世界的角度,用孩子的童真、好奇心和想像更多了解这个世界的欲望来给大人讲故事,尤其是给那些“童心未泯”的大人讲,让他们借小王子的想象力暂时忘记属于大人世界的欲望,飞回童年,并反思现实生活,发现人生的真谛。
故事中的小王子有属于自己的玫瑰花,那是一朵自己浇灌,自己保护,付出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去爱的玫瑰在他的心里它比玫瑰花园里所有花都美丽的花,他有了自己的狐狸朋友告诉他爱与责任,他找到了沙漠中神秘的美丽,用自己的单纯和对美好的向往深深的打动了我们。如果他们不是一味执着,故事的结局也许会更改吧。
每个人读《小王子》,都会因为不同的生活阅历和思想素质而得到不同的感受。就我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童话还不如说它是一个悲剧。童话中的灰姑娘幸福的生活着而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大人们不一定不喜欢,也不一定看不懂,而是不想看懂,也许他们害怕这会唤起他们心中的自己的“小王子”。就像书中说的那样:“当你在满天繁星的夜晚,仰望天空,你会知道,小王子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微笑着。那么,所有的星星都会朝着你微笑呢。”他们会害怕看到自己在这条人生的道路出发时的笑脸,看到在这条路上走着走着就散了,散了自己最初的模样。
我想不如在某个惬意的下午,找个合适位置,重新翻开《小王子》,进入神秘有趣又悲伤的童话世界,静静感受吧,这是属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童话。
泪与笑的读后感1500字篇3
大家知道高尔基在俄文中是什么意义吗?高尔基是作者的笔名,作者的原名叫做阿力克谢(阿廖沙)。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这么长的俄文名字我真的不是照书抄下来的,而是凭童年记忆写下来的。我的儿童时期喜欢记忆这样晦涩的名字或数字,比如π的前58位。如今想来还是有很大意义的。锻炼脑力,又能深刻记忆知识。那么回到高尔基这个笔名涵义“痛苦”!这个笔名就来源于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或者就直接来源于《童年》!《童年》即是高尔基自身痛苦童年的回忆!
现在我将大家的视野拉回到高尔基所处的那个时代。高尔基出生于1868年,那是个什么年代呢?同治7年!也就是说中国清朝同治小皇帝刚好13岁,慈安、慈禧两宫太后垂帘听政时期。再搜索我的童年记忆,鲁迅先生生于1881年。那么这个年代就真切的呈现在我们眼前了:高尔基小同治小皇帝13岁,大鲁迅先生13岁。在中国是清朝末期,民国初期。那么世界是个什么状态呢?当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核心区在欧洲!主流民进思想主要分为斯拉夫派,西欧派,民粹主义,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刚刚以微弱之势传播。总之,无论是贵族阶级还是平民阶级,整个世界正处在一个动乱变革!高尔基的童年正处在沙皇统治期,沙皇废除农奴制,表象利民,其实变相收取农民土地,把农民推向更加贫困的深渊!贫困是百姓痛苦的根源!贫困的根源又在于沙皇政府的残暴统治和地主阶级、新兴资产阶级的压榨和剥削!我喜欢追根溯源,至于贫困、政府、阶级的辩证逻辑就靠各位对政治经济学的学习和实践的深入思考了,此不赘述。
继续讨论高尔基的“苦难”。以上从社会宏观角度分析其根源,现在从高尔基所处时代和家庭背景角度分析。书中的描述很具体很细致。父亲短寿,母亲改嫁,纯属不测,我只能说小阿寥沙天生命苦!外祖母的慈祥善良与外祖父的残暴刻薄,形成鲜明的对比。两位舅舅睚眦必较、不孝寡廉、茫然无聊的生存状态。至于其他相关人物的描写,也都各有特征。外祖父整个家庭结局悲惨,过程充满痛苦!除了整个社会背景的原因外,也在于家庭悲苦的始作俑者—外祖父!他打骂自己的妻子、孩子如同家常便饭,将整个家庭置于一个交叉敌视的状态!中国人讲“家和万事兴”!有这样一个残暴、仇视、吝啬、打骂家人的大家长的存在,这个家庭又怎么能不痛苦不堪、结局悲惨呢?棍棒之下出恶子!以佛教哲学说法叫“报应”!当然中国还有句话叫“虎毒不食子”!这在外祖父身上偶尔也会有所体现:收养外孙,安抚外孙情绪,略微能体察到其长辈的些许慈爱。总之,生在这样家庭中的孩子真够倒霉的!孩子出生后没有选择家庭的权利,这是孩子的不幸!孩子生前选择了这个家庭,而家长却没有珍惜这个孩子,也是家长的愚蠢无知。
刚刚已经提到了《童年》的写作,文章结构没有采用插叙、倒叙,而是平铺直叙、按时间顺序,这使读者感觉非常清晰明了。
大量的人物描写是《童年》的一大特色,按部就班、详细清楚,字句描写直击人物特征!每章每段每句都值得品读。对于初学写作的小学生来讲,应该品鉴熟读!
父亲、小伙伴茨冈、老匠人戈里高力、保姆叶夫根尼娅、房客“好事情”、彼得大叔,这些人物描写都是非常丰满成功的!
阿廖沙钻研好学的性格,除其天生性格倔强之外,与其人际交往是有关系的!比如他对房客“好事情”的好奇,进而接近、学习。中国古语“近朱赤近墨黑”,就说明了这个道理。所以,孩子学习交友应根据其自身特长,首重德、次择技、广种薄收、深研所长。
彼得大叔是个强盗,但他对这家人和阿廖沙是友好的。他憎恨贵族阶级,在无产阶级中属于先行反抗的一族!涉墨虽不多,但让我们看到了星星之火。广大无产阶级群众距离未来的马克思主义引导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以上我从我想到的角度记述了读《童年》的感触,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也希望拜读各位大神从自己擅长的角度对《童年》的解读文章!或者,在本文评论区直接留言,让我们共同学习进步!
上面内容就是一秘范文为您整理出来的9篇《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泪与笑的读后感1500字篇4
在小学五年级下学期语文课本中,我认识了许多中外名人:郑和、海伦凯勒、阿炳……最让我难忘的就是编写了52万余字《史记》的'作者司马迁。
我读这篇课文时,司马迁留给我的印象是:好学。他从小看着波涛滚滚的黄河从龙门山下呼啸而去,听着父老乡亲们讲述古代英雄的故事,读完这句话,我仿佛看见了司马迁吃力地搬椅子,坐在父老乡亲们旁边听故事,忘记了约定和伙伴放纸鸢,忘记了帮妈妈干农活,忘记了老师一步一步教我们,我又了解了司马迁的一个优点:坚持。他当年因冤枉受到了酷刑,家里没有钱,只好每天受刑罚,但他是一个修史的官员,要完成父亲临终的遗嘱:替父亲完成平生想要的史书。所以在饱受刑罚、悲愤交加的情况下,还是出色完成了《史记》。
那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习司马迁的哪些精神呢?
第一,学会克制自己。有些人啊,受不了一点责备,甚至是自己有错而被责备都会生气,但是司马迁呢,他为李陵将军辩护而说出直言,结果是自己因冤枉受刑,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忍辱负重,克制自己心中的愤恨,坚持在狱中写书,这值得我们好好学习,不能因为一时的责备而泄气,只有克制自己,才能成就大事业。
第二,学会坚持。我就是不能这样的,写作文时总会坚持不下来,想快点结束,所以写一篇作文就要花很长时间。所以我们要学习司马迁,用十三年的时间完成一本书,况且他是在监狱中恶劣环境下书写而成。对照我们如今的生活和学习条件,我们对学习上的困难有什么不能坚持呢?
第三,学会打基矗司马迁从小就听父老乡亲讲英雄的故事,在青年时期努力读书,四处游历,广交朋友,为今后的写书打下了结实的基矗我们今天的学习也是同样的道理,学好知识,打好基础,才能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我读完这篇文章,懂得了许多,也学习了许多,要做一个为了理想而忍辱负重,勤奋坚持的人。
泪与笑的读后感1500字篇5
拜读了李镇西老师的《做最好的老师》一书,感触很深。这本书是李老师25年教育教学思想和智慧的精华集粹,全方位地阐述了李老师的教育观、学生观、班级管理、思想工作、心理教育以及语文教学的理念与实践。李老师把他的教育思想、教育机智、教育技巧与教育情感融为一体。语言朴实而富有诗意,形象而充满激情。读着书,让人不禁为之激动、赞叹、折服!
启示一:童心是师爱的源泉
李老师提出教育者是否拥有一颗童心,对教育至关重要。教师的童心意味着怀有儿童般的情感,能够自然地与学生“一同哭泣,一同欢笑”的教师无疑会被学生视为知心朋友,赢得学生的心灵。教师的童心意味着拥有儿童般的兴趣,教师的职业要求我们应该在任何方面都与学生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多一种与学生共同的兴趣爱好,你便多了一条通往学生心灵深处的途径,他们会不知不觉地把老师当作朋友。在与学生嬉笑游戏时,教师越是忘掉自己的“尊严”,学生越会对老师油然而生亲切之情——而这正是教育成功的起点。
启示二:没有爱,便没有教育本文由一起去留学编辑整理,转载自一起去留学/转载请保留出处。
李老师深深打动我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始终如一和学生进行心与心的交流。“爱”是李镇西老师永恒的教育理念,他可以和孩子一起过年,一起玩雪、拼字照相,真正融入学生生活,在一次次的“师爱”理解中留下了精彩的生命瞬间。在没有读李老师的书之前,我曾那么地自信自己是“爱”学生的。读完这书我扪心自问,我爱每一位学生吗?我对学生的“爱”真的是无怨无悔吗?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改变自己过去的教育方法。当学生犯错时,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地了解学生犯错的原因,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李老师让我对热爱学生的爱有了全新而深刻的理解:
爱,不单单是欣赏优秀的学生,而是“怀着一种责任把欣赏与期待投向每一个学生”。
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是发自肺腑的对朋友的爱”。
爱,不应是对学生的错误严加追究,而是“博大的胸襟”“对学生的宽容”。爱,也不应是对学生的纵容,而是“必然包含着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乃至必要的合理的惩罚”。
爱,不只是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身体,而是要“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理解学生的精神世界“学会用他们的思想感情投入生活,和学生一起忧伤、一起欣喜”。
爱,不仅仅是只对自己所教的这几年负责,而是“对学生的成长以至未来一生的负责”。
爱,不是用一颗成年人的心去包容一颗颗童心,而是“需要一颗童心”,用童心去碰撞童心。
爱就是“一份纯真,一份庄严,一份责任感”,就是民主,就是平等,就是把“童年还给童年”,就是为学生的‘美丽人生’奠定美好的开端。只有这样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只有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
启示三:教师每天的必修课“五个一工程”
我最欣赏的是李老师无论多忙,每天都要进行的“五个一工程”:上好一堂语文课,找一个学生谈心或书面交流,思考一个教育问题或社会问题,读书不少于一万字,写一篇教育日记。在我们看来,这需要何等的毅力啊!然而,李老师却不觉得需要什么“毅力”,他把这样艰巨的工作看成是自己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已经变成了习惯,就像每天需要刷牙洗脸的习惯。这一切的一切,李老师做得有滋有味,做出了成绩,并乐在其中,实在让人佩服!
同为教师的我们都清楚,这“五个一”做一天两天还可以,但要长年坚持却实在是不易。这其中的前两个一即上好一堂语文课,找一个学生谈心倒还容易,因为作为教师每天都会上课,批改作业并与学生接触,只要存心上好课就可以把每节课的水平提高,至少在原有基础上有长进,只要认真解决学生的问题就必须了解学生,找学生谈话,教育帮助学生。而后三个一即读一万字的书,思考一个教育问题和写一篇教育日记要每天坚持的话,非一般毅力的人可以做到,特别是每天一篇教育日记(他一般都是几千字),要坚持则非常人可以想象,所以李镇西老师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我感觉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他的“勤奋”,会挤时间。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像海绵里的水,只要肯去挤,总是有的。”其实,不是有没有时间的问题,是你愿不愿意去挤的问题。有时,我们太浮躁,不能安心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有时,我们太拖拉,总是把今天的事拖到了明天;有时,我们也雄心勃勃,但总难坚持。
启示四:做有思想的老师
作为一名教师,仅有童心与爱心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要做一名有思想的老师。李老师书的第二章便是“提高教师的素养”。最欣赏里面的三篇文章《做有思想的教师》、《阅读和写作,提高教师素质》、《从做学生的“灵魂工程师”到“向学生学习”》。
书中这样说到:只有个性才能造就个性,只有思想才能点燃思想。让没有思想的教师去培养富有创造性素质的一代新人,无异于缘木求鱼。仔细想来不无道理,回想从教几十年的自己,不正是缺乏思想吗?工作之余从未主动思考一天或几天来的工作,思考自己的课堂,思考自己的学生。在接受各级培训,听取专家讲座时,也只是习惯性的接受,很少主动去思考。近来,朱校长不断提起“做一名优雅的教师”,我想其第一步一定是要有思想,只有用思想才能提升教育的品质,
只有有思想的教师才会培养出有思想的学生。“做有思想的教师”是应该深深根植在我的心中,甚至每一位教师的心中,成为一种信念和追求。
“做有思想的教师”,除了有思想,还必须要有一定的底气,如果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没有厚实的人文底蕴、没有创新的意识,那也只是一种空想。李镇西老师将“读书、教书、写书”视为他生活的全部内容。书中李老师将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杂志分类罗列出来,有古典类、文学类、教育类、人文类、杂志类,样样俱全。惊讶李老师哪来的那么多时间去读书,其实他早已养成“手不释卷”的习惯。回想自己,真是惭愧,每次总是以没时间为借口,放弃为自己充电。现如今,如火如荼的“书香校园”读书活动正在展开,我想自己应该以李老师为榜样,博览群书,开阔视野,提高素养,将阅读作为自己的生存方式之一。要想成为一个有思想的教师,就要勤于思考,勤于钻研,并且养成习惯,从中品尝思考阅读和写作的乐趣。付出多少汗水,才会收获多少果实!
启示五:做“最好”的老师
“做最好的自己!做最好的教师!”这是李镇西老师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他在25年的从教生涯中这么做的。“谁都渴望成为英雄豪杰、伟人巨匠,但受自身条件、社会环境等制约,真正成为艺术家、文学家、企业家的,只是少数。那什么样的老师才是最好的老师呢?用李老师的话说,“最好”就是“更好”,虽然这个“最好”永远达不到,但一个一个的“更好”,便汇成了一个人一生的“最好”。“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我今天备课是不是比昨天更认真?我今天上课是不是比昨天更精彩?我今天找学生谈心是不是比昨天更诚恳?我今天处理突发事件是不是比昨天更机智??”他说:“每天都不是最好,甚至每天都有遗憾,但每天都这样自己和自己比,坚持不懈,我便不断地向‘最好的教师’的境界靠拢”看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也增强了信心,只要我争取每天多读些书,每天都有点进步,每天都做得更好,每天都比前一天有进步,我想我一定会有很大的提高。我相信没有最好,但是我相信可以越来越好,做自己心中最好的教师,让自己在教育的舞台上,演好自己的小角色,让台下的观众为自己的表现发自内心的喝彩。许多年后,我们不会都成为名家,但是许多年后,我们一定会桃李满天下的!
泪与笑的读后感1500字篇6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丫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生活在阿富汗斯坦这一古老的城市,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伴随着追风筝的故事。而更多的,是哈桑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是喀布尔的传统民俗。放飞的风筝在空中追逐,孩子们施展技艺,尽力用玻璃线将别人的风筝线割断,然后追赶飘落的风筝作为战利品。普什图族的少爷阿米尔和哈扎里族仆人阿里的孩子哈桑,自小便一起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阿米尔也甚是欢喜。阿米尔理所应当地接受着哈桑无时不刻的守护和心甘情愿的奉献。
而现实总是喜欢在弱者身上多刻几刀……正是追风筝的时节,阿米尔的风筝完美的划断而哈桑也一如往常追逐着哈桑的蓝风筝。故事中三位骄纵的少爷也登场了。他们在风筝掉落的小巷中围堵哈桑,并威胁哈桑只要交出风筝变了放过他。但如同往日,哈桑对阿米尔的忠心未曾改变,即使,即使在一堵墙的后面阿米尔看着坏孩子对哈桑的所作所为而丝毫没有冲上去救赎哈桑的勇气。阿米尔害怕、担忧、恐惧,百味心情在心中反复,但事实亦然如此,他看着哈桑受到了无尽的耻辱。甚至在阿米尔离去之后,想着怎样远离哈桑,远离自己不堪的内心。便是妄图忘却自己的懦弱。阿米尔得到了风筝,却将自己的手表藏于哈桑的床上,欺骗父亲是哈桑偷了手表。哈桑知道,是阿米尔放的,但是,他仍旧忠诚,承认是他偷的,也在仆人阿里的带领下离开了阿米尔的家……
后来,炮火落在了阿米尔的家乡,阿米尔几经周折来到了美国生活,他忘不了童年的记忆,决心回到阿富汗。最终得知多年的秘密,知晓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百感交集。他寻找哈桑却得知哈桑与妻子已死在战乱之中,留下一位孩子——索拉。阿米尔将索拉带回美国同家人一起生活。为索拉追风筝,就如同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的呼喊,是阿米尔的救赎。阿米尔的后半生意识到了儿时的罪过,他所追逐的风筝是自己的过错,是真诚而善良的心灵。与哈桑的美好记忆只能停留在回忆里,哈桑鲜活的,干净的心为阿米尔跳动千千万万遍。你好比我的血液,即使灼伤我的心脏,仍旧在我的全身流淌,不惜放弃自我也愿你平安祥和。这大概便是哈桑的内心,诠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而作为主人公的阿米尔内心的阴暗纵使自己的懦弱、背叛、谎言任性,而背负了羞耻、内疚、自责。“世界上的罪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的时候,就剥夺了别人得知真相的权利”阿米尔深深的记得这句话,是谎言从他的口中脱出,是背叛使他的朋友离他而去,一切罪恶的根源在于自己。救赎是对自己的重生,他追逐着失去的,正视着黑暗的,唯有心中升起光亮,才能唤醒光明。
正如十周年纪念版的前言“故事中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内心挣扎,在情感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另一个纯洁忠诚,天生善良而正直。我知道这两个孩子的友谊注定不会长久,而他们的分道扬镳将会极大地影响各自的生活。两人因何如此,何以如此,是促使我写完这个故事的动力”看完此书的动力在于何去何从,同时是残酷的动荡的阿富汗生活环境使得作品得到渲染,更富有感染力。读者心灵撼动,感受到了真实的阿富汗和真实的内心。我们不免自省,何人不曾有罪过,而我们又是否正视自己的过错,勘察自己的内心,没有天生无瑕的美玉只有历经打磨的美玉。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活在现实的生活,历经着人性的洗礼,终是变成一个圆润而不伸张的谦谦君子,只求内心净土一片。
泪与笑的读后感1500字篇7
每个人都会有一本最喜欢的书,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听这本书名,我还以为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提不起兴趣。结果,这本书只是引用了这句话,跟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关系。更何况这还是一本影响全球五千万家庭的教养之书!
故事大概讲的内容是: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静谧的梅科姆小镇发生几桩离奇的迷案,彻彻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库特的生活,这两个孩子的平静美好的生活,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经历了迷案后,寻找到真知、历练了风度、积累了正气,也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在我翻开这本书的前言,上面只有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兰姆一开始我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再翻到前言时,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觉得律师是一种出入法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都觉得他们要么为了金钱,要么为了真理而帮助委托人胜诉。有人觉得律师恐怖是因为律师在法庭上的气场太过强大,有一股生人勿近的强大压迫感,所以才觉得可怕。但每个律师都有童年,虽然你不知道他们的童年是什么样的,也不用知道只需知道他们也曾是孩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也让我知道了人间除了黑暗还有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