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分类:范文 日期:2024-08-30 02:45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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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为了加强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引起人身触电伤害事故,防止危险场所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超温而引起燃烧、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修或拆除。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装拆。
3、公司员工、各劳务工程队以及外单位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对电气作业人员的规定
1、电气作业人员的含义
电气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运行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的电气管理人员
2、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色盲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按规定期限参加复审,取得操作证者。
3、电气作业的体检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体检,以后每年定期检查一次。
(二)、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1、工作前必须确认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可靠。禁止使用失灵的或未经校验的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2、电气设备检修和线路施工,必须严格按送电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强行送电、盲目送电和约时送电。
3、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4、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验明无电方可继续工作。
5、不准带负荷进行拉闸操作。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或断开闸刀,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严格执行“谁挂谁取”的规定。
6、不准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出危险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隔离措施方可操作。
7、开关跳闸后,必须仔细检查有关线路和设备,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开关。不允许强行送电。
8、调换熔断器,一般应切断电源,若需要带电操作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容量相适应,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熔断器。
9、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线的接设要符合标准。
10、工作结束时,应整理材料,清点工具,清理场地,搞好文明生产。
11、电气设备发生火警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二氧化碳、
12、1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三、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应由熟悉情况的值班电工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负责,在工作票上认真填写检修项目、计划工作时间等有关内容,并在工作票中注明应切断电源范围、应装设接地线及其他所有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工作许可人(电器值班员)应按工作票停电,并做好有关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并一起检查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指明带电部分,说明有关安全问题,移交工作现场,在双方签名后才允许作业。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留在现场,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在检修中,工作人员应明确任务、范围、认真落实带电部位安全措施,服从工作负责人的领导。
4、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数,带领撤出现场,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并交待检修过程和检修结果,双方签名后才算检修结束。
四、接地系统安全操作
(一)保护接地
1、保护接地范围包括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金属外壳、起重设备的轨道、房屋的构架等。
2、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3、严禁采用一相一地制供电方式,即严禁采用接地系统作载流导体。
4、同一电网中严禁一部分设备接零,另一部分设备接地。
(二)防雷接地
1、各种避雷装置在每年雨季前应检测一次。
2、各种避雷装置除定期检查外,还应经常检查,以保证其瓷套或绝缘子完好、无裂纹或破损、无烧损、无锈蚀、无脏污等。
(三)接地装置装有断接卡子,对每一个接地体每年应定期检测并做好记录。
五、安装临线安全操作
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如生产需要必须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申请单,经动力部门和安全部门同意后由专业电工安装。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检查管理,防止线路损坏。
2、临时线路安装必须确定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超过期限应由专业电工拆除;如因生产需要延长使用期,必须另行办理续用手续。
3、有专业电工的部门装设临时线路,也应先办申请手续不得私装或先装后审批。
4、未经批准安装的临时线,设备动力和安全部门有权停止供电或拆除。安全环保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
5、临时线接装的开关、电动机、设备等金属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及接零保护。要求使用期间线路完整无损,绝缘良好,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严禁使用金属绑扎。
六、低压配电室安全操作
1、配电室内专用工具(绝缘棒、绝缘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笔)应放在易使用的地方,放置整齐,绝不准作为它用。
2、配电室不准堆放杂物,室内不准吸烟,任何食物不准带入配电室,做到防火、防汛、防漏、防雷电、防小动物侵入,以免发生短路事故。
3、每天应加强变压器、配电设备的巡视,注意变压器的油位,温度巡视时站在低压侧,配电设备的巡视必须注意:
①瓷瓶绝缘设备有无破损、闪络放电现象;
②压接螺丝有无松动,个部位有无发热;
③电气设备有无异声音和放电声;
④仪表、信号、指示灯、电压是否正常;
⑤补偿电容有无异常。
4、配电室停送电操作:停电时,先停低压,后停高压。低压要按支线逐渐停,然后停低压总开关,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开关,然后送分路。停送高压时,必穿戴高压防护用品。
5、配电室停送电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联系制度,做好停送电记录,停电线路做好标示牌,以防误合闸,发生事故。
6、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高压设备安全操作规定。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倒闸制度、工作检查制度。
七、仪表工安全管理与操作
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2.、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
3、在尘、毒作业场所,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4、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5、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停。
6、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工作。
7、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
8、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
9、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
10、使用电烙铁,不准带电接线,应接好再送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
11、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12、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13、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14、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享,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15、仪表及其附属设备,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检查绝缘情况,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方可送电。
16、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导体和磁性物品。
17、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
18、严禁带电拆装仪表、须带电作业时,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
19、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线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冻、防腐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20、所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严禁用导线不加插头直接插入插座。
21、电气设备的电压应符合要求。如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再通知检修。非专业人员不得任意触动。
22、一切仪表不经工段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工作范围改变后,须告知工段负责人备案,并在技术档案中明确记载。
23、严禁氨气或液氨与水银接触,以避免腐蚀。
24、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现场周围必须加设必要的防护隔热设施,以防灼伤或烫伤。
26、不准在仪表室(盘)周围堆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八、电机检修安全操作
1、遵守电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检修电机、电气设备时,必须首先断开电源。如不能断电工作,应经过申请。
2、电机与电气拆除送修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检修电机时,拆卸各部分螺钉应用适当的工具,禁止乱敲乱打。
4、电机通电试验时,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电机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短路试验时,禁止用手把住轴。
5、在检修时,必须把工件固定好,防止翻倒打伤人。
6、焊接电器设备和接线头,要防止触电和灼伤人。
7、调试用的插头、开关、电线应保持绝缘良好。如有破损和裸露部分,应及时更换。不准带负荷用闸刀开关送电或停电。
8、线圈入炉干燥时,一定要把线圈放在铁架上,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面。
9、电机、电器检修完工后,要检查是否有错误或不当的地方,在试车时必须注意附近是否有人。
10、在检修工作中,如中途离去,回来再继续工作时,必须先检查工件和设备是否有变动。
九、PLC安全管理规章
1、接到操作工的异常报告,立即赶到;工作服和鞋子要擦干净,在室内交谈不能大声。
2、进入主控室工作,首先要向操作工了解当时情况,未经同意,不得操作任何开关、按钮、键盘。
3、每次检修内容、情况都要认真记录,每个月一次设备运行情况分析。
4、修改程序参数要经领导同意,并详细记录,功能性修改需向生产部申请。
5、电器元件不能随便用参数不同的元件代替,紧张情况下的临时措施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检修中遵守优先更换元件,离线分析维修元件的原则。
7、作业后要清理现场一切东西,关好柜门。
8、不准随便触摸PLC模板,不准带电拉、插模件,遵守先检查外围,再检查PLC的原则。确认外围完好后,方可对PLC进行检查。PLC的维修应由专门人员执行。
9、PLC出现死机,需查明原因,未明确原因时,切勿盲目重新启动,严禁随意修改各种地址、跳线、屏蔽信号、取消联琐等。
10、更换模件要特别注意防静电工作。
11、更换按钮等元件,要认真了解自动化等相关问题,以免造成设备事故。
12、检修结束后,要有一定的时间监护,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13、编程器不能当个人机使用,不准在机器上操作其他磁盘或装入其他操作系统。
十、DCS控制系统安全操作
1总则
1.1主要内容
本篇规定了过程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大修的内容。
2概述
过程控制系统种类很多,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大修对装置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同的过程控制系统具有许多共性,针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大修制定标准的规程,可以很好地指导系统维护,也可作为系统检修的依据。
3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3.1日常维护
按点检规定和点检标准进行点检,并及时填写点检表。
3.1.1硬件日常维护
3.1.1.1检查环境条件(温度、湿度)使其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3.1.1.2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使其符合标准。
3.1.1.3有防小动物危害的措施。
3.1.1.4保证电缆接头、端子、转接的插件不被碰撞,接触良好。
3.1.1.5观察系统状态画面及指示灯的状态,确认系统是否正常。
3.1.1.6检查系统的运转状况。
3.1.1.7各种过滤网必须定期更换或清洗。
3.1.1.8周期地做好各设备的清洁工作。
3.1.1.9系统中的电池要按期更换。
3.1.1.10定期对运动机件加润滑油。
3.1.1.11保证备件的正确存放及条件,备件应存放在防静电的塑料袋中。
3.1.1.12建立硬设备维护档案。
3.1.2软件的日常维护管理
3.1.2.1键锁开关的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密码要注意保密。
3.1.2.2严格按照操作权限执行操作。
3.1.2.3系统盘、数据库盘和用户盘必须有备份,要有清晰的标记,应放在金属柜中妥善保管。备份至少保证两套,异地存放。应用软件如果用大的变更必须及时备份。同时要建立系统应用软件备份清。
3.1.2.4系统软件及重要用户软件的修改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3.1.2.5用户软件在线修改,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有监护人员,且要作好记录。软件变更要入档,并通知操作和维护人员。
3.2故障处理
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做好故障处理方案,详细告知工艺人员处理故障时可能出现的情况,让工艺人员密切监视、做好防范措施。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人监护。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应做好记录。
3.2.1故障处理的一般程序
3.2.1.1观察及诊断故障现象
a)听取工艺人员的反映。
b)观察故障的现象,观察画面、检查LED状态,听、看设备的运行状态。
c)调出设备自诊断结果,必要时可对操作站和外部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3.2.1.2分析故障原因
根据故障现象、自诊断结果,及LED指示,分析判断故障原因,找出故障点。
3.2.1.3故障处理
根据判断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检查系统设备接线、电缆、转接插头,必要时更换设备、卡件或软件重装。 处理故障时要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注意采取防静电措施。
3.2.1.4处理结果观察
故障排除后,密切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包括指示灯、显示状态,确认系统工作正常后,通知工艺人员恢复正常操作,同时观察一段时间,填写故障处理记录。
4大修
4.1大修准备
4.1.1要根据系统运行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前制定检修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检修工作的时间表。
4.1.2准备好使用的工器具、测试仪器、材料和备件。
4.1.3进行系统软件备份。
4.2大修的内容
4.2.1彻底的卫生清扫工作
4.2.1.1对机房做彻底的清洁工作。
4.2.1.2检查卡件、接线板、接线端子、电缆有无损伤,标记是否完整清晰、缺少,应及时补齐标记。
4.2.1.3拆下将要清扫的检修部件的接线,小心地按次序拔出卡件。
4.2.1.4用真空吸尘器吸出操作站内、机柜内各设备上(机架、卡件箱、CRT、接线端子)的灰尘,更换空气过滤网。
4.2.1.5清除卡件上的灰尘,吸不掉的污物用中性清洗济清洗,清洗后的卡件要依次整齐地放置在干燥通风处。
4.2.2回装
所有卡件、部件清洗检修后,检查微动开关设定,跨接线连接情况是否有错,核定无误后再按次序将拆下的卡件部件回装到原来的位置。连好接线,接好电缆,拧紧固定螺钉。
4.2.3卡件板上的电池,下次大修以前超过有效期的,本次大修要调换。
4.2.4通电调试及诊断
4.2.4.1检查卡件插入位置、方向及数量是否正确,电缆接头、接地线连接是否牢固。
4.2.4.2检查供电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4.2.4.3按序对全部设备进行通电,测试电压是否正常。
4.2.4.4进行所有的设备的自诊断。
4.2.4.5系统软件的恢复。
4.2.4.6检查系统各显示画面是否正常。
4.2.4.7按需要对各设备进行离线诊断检查。
4.2.4.8对冗余部分的动作检查,包括自动备用、手动备用、切换、备用允许/禁止的动作检查。
4.2.4.9对输入/输出模件的A/D、D/A转换精度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调整。对参与控制和联锁的卡件,要逐点进行精度测试。对指示用的卡件,每卡件按测量点数15%—20%的比例进行抽检。对发现有问题的卡件,应适当扩大抽检的比例。
4.2.5根据生产需要要做必要的软件修改,组态变更。
4.2.6在所有硬件功能检查测试结束后,进行系统联校,作好联校记录。
4.2.7对联锁系统逐回路进行试验,确保动作无误,并得到相关人员的确认。
4.2.8系统软件、用户软件备份。
4.2.9做好检修资料的整理、归档。
十一、变频器安全操作
(一)、操作人员必须通晓和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则。
(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格:
1、具备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知识、变频器原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通晓交流电动机工作原理,变频调速方法及其机械特性基础知识。
3、通晓电子技术知识,经培训的合格人员。
(三)、操作人员对装置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变频器有关规定方可操作,否则回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的财产损失。
2、输入电源只允许永久性紧固连接,设备必须接地。
3、即使变频器处于不工作状态,以下端子仍然可能带有危险电压。
4、电源开关断开以后,必须等待5分钟,使变频器放电完毕,才允许开始检查、检修操作。
5、本设备不可作为“紧急停车机构”使用。
6、接地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必须等于或大于供电电源电缆的截面积。
7、连接到变频器的供电电源电缆,电动机电缆和控制电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连接,避免由于变频器工作所造成的感性或容性干扰。
(四)变频器运行的环境条件
1、温度、湿度等的符合要求。
2、不允许变频器掉到地上或遭受突然撞击,不允许安装在有可能经常受到振动的地方。
3、变频器不得卧式安装(水平位置),安装时要符合间隙要求。
4、禁止用高压绝缘测试设备测试与变频器连接的电缆的绝缘。变频器电磁干扰的保护
5、柜内所有设备都要可靠接地,与变频器连接的任何控制设备均可靠接地。
5、控制回路的连接线应采用屏蔽电缆,截断电缆的端头时应尽可能整齐,保证未经屏蔽的线段尽可能短。
6、控制电缆应远离供电电源线,使用单独的走线槽。在必须与电源线交叉时,相互应采取90°直角
(五)、变频器设置或修改参数
1、只有经过培训并认证合格的人员方可在操作面板上输入设定值或修改参数。任何时候都应注意遵守说明手册中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和给予的警告。
2、修改参数必须得到授权,要有车间负责人、电气技术人员的监护。
3、操作人员不得私自启动、停止变频器。
4、任何没有得到授权的操作人员、不具备资格的人员、非电气工作人员一律禁止操作。
(六)、变频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其检修工作
1、定期(三个月)对变频器进行除尘。重点是整流柜、逆变器柜和控制柜,必要时可将整流模块、逆变模块和控制柜内的线路板拆出后进行除尘。变频器下进风口、上出风口是否积尘或因积尘过多而堵塞。变频器因本身散热要求通风量大,故运行一定时间以后,表面积尘十分严重,须定期清洁除尘。
2、将变频器面板打开,仔细检查交、直流母排有无变形、腐蚀、氧化、母排连接处螺丝有无松脱、各安装固定点处紧固螺丝有无松脱、固定用绝缘片或绝缘柱有无老化开裂或变形。如有应及时更换、重新紧固,对已发生变形的母排须校正后重新安装。
3、对线路板、母排等除尘后,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涂刷绝缘漆。对已出现局部放电、拉弧的母排须去除毛刺后再进行处理。对已绝缘损坏的绝缘板进行绝缘处理后,紧固并测试绝缘并认为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风扇运行是否正常,必要时需维修或更换。
5、检查输入侧熔断器。有烧毁及时更换。
6、检查电容器是否正常,有条件的可对电容容量、漏电流耐压等进行测试,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更换。
7、对整流、逆变部分的二极管等用万用表进行电气检测。测定其正向、反向电阻值,并制定表格作好记录。看各极间阻值是否正常、同一型号的器件一致性是否良好,必要时更换。
8、进线侧主接触器和其他辅助接触器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
9、仔细检查端子排有无老化、松脱,是否存在短路隐形故障,接线是否牢固,各电路板接插头接插是否牢固,进出主电源线连接是否可靠、连接处有无发热氧化现象,接地是否良好。
10、电抗器有无异常,电气性能是否正常。
十二、软启动器安全操作
(一)、操作人员必须通晓和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则。
(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格:
1、具备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知识、软启动器原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通晓交流电动机工作原理,软启动器使用方法及其机械特性基础知识。
3、通晓电子技术知识,经培训的合格人员。
(三)、操作人员对装置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软启动器有关规定方可操作,否则回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的财产损失。
(1)、输入电源只允许永久性紧固连接,设备必须接地。
(2)、即使软启动器处于不工作状态,以下端子仍然可能带有危险电压。
(3)、在电源开关断开以后,必须等待5分钟,使软启动器放电完毕,才允许开始检查、检修操作。
(4)、接地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必须等于或大于供电电源电缆的截面积。
2、软启动器运行的环境条件
(1)、温度、湿度等的符合要求。
(2)、不允许软启动器掉到地上或遭受突然撞击,不允许安装在有可能经常受到振动的地方。
(3)、软启动器不得卧式安装(水平位置),安装时要符合间隙要求。
(四)、电机软启动器安装和接线须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操作,并遵循相应的安装标准和安全规程。在安装和接线之前请详细阅读本使用手。
(五)、电机软启动器通电时,严禁接线,须在确认断开电源后,才能进行,否则有触电危险。
(六)、设备在不使用及维修时,必须断开进线空气开关。
(七)、软启动回路为可控硅元件,严禁用高压欧姆表测量其绝缘电阻。
(八)、软启动器正常工作时自动输出旁路。
(九)、软启动器调试时必须接负载(可以小于实际负载)。
(十)、远程端子禁止有源输入。
(十一)、主回路必须加快速熔断器。
(十二)、接线时,三相输入电源务必接在R、S、T端子上,连接电机的输出线接在U、V、W端子上,否则会造成电机软启动器严重损坏。
(十三)、电机软启动器维修时,请务必先短开电源,确保安全。本手中所述的产品特性以及服务会由于技术发展等原因随时改变,我们保留以后更改的权利。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搞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确实做到“科学管理、事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规定,特对井下设备贴挂标识做统一规定:
一、标识类别:
设备包机牌、五小电器包机牌、电缆去向牌、防爆合格证,各种图、牌板。
二、标识内容:
(一)设备包机牌:安装地点,使用时间,使用单位,包机人,规格型号,电压、容量,负荷名称,短路电流,设备编号,整定电流。
(二)五小电器包机牌:名称,编号,使用单位,包机人。
(三)电缆去向牌:来自,去向,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单位,包机人。
4、防爆合格证:名称,编号,检验员,发证日期。
三、领取:
(一)包机牌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下井安装后,经机电管理部防爆检员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到机电管理部防爆组领取并签字。
(二)防爆合格证在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负责填写、粘贴合格证,盖章生效。
四、贴挂标准:
(一)巷道:
各综采、综掘、硐室内应按标准挂有配电系统图,五制一规程牌板,配电系统图应随设备变更而更改。
(二)包机牌:
1、 一般机电设备(80开关、120开关、315开关、综保开关等)。
包机牌统一贴在开关手把的上方。
2、 移变:
包机牌统一贴在低压开关行人侧。
3、 绞车电机、溜子电机、风机电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电护罩前侧面上。
4、 综掘机、采煤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控制开关面上。
5、 五小电器:(二通、三通、四通、电铃、双按、三按等)
负机牌统一贴在电器左侧中间。
(三)电缆去向牌:
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外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电缆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证:
1、防爆合格证贴在设备、五小下面防爆大盖内中间处。
2、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3、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4、馈电开关、风机专用开关、防爆证应贴在开关上腔盖中间处。
5、高压连接器防爆合格证贴在处壳中间处。
五、要求:
(一)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有漏项、不得涂改。
(二)设备移交或包机人变更后,包机单位应及时更换包机牌(不能超过二天)。
(三)包机牌如有破损,各包机单位应及时领取更换。
(四)包机牌、去向牌统一在每年的更换一次。
(五)发现包机牌、去向牌破损、涂改未按规定更换、填写,每台(次)罚款20元。发现防爆合格证涂改,未按规定贴挂,每台(次)罚款50元。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
在电气安全方面电工作业人员应熟记并自觉地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 无证不准上岗操作;如果发现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领导。
(2)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3) 对管辖区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
(4) 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和规定的.表格。
(5) 架设临时线路和进行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完备审批手续,否则应拒绝施工。
(6) 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保证电气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电气作业人员、操作者和用电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程序。
。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电气安全管理。
3.定义
电气设备分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系统是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下者。
配电间是指厂外的变压器接入厂内地分闸送电的工作间。
4. 参考
5.职责
5.1生产制造部负责对全公司各单位电能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线路的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
5.2生产制造部负责对电气安全使用、安装、维修、保养的管理状态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5.3生产制造部办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用电安全的管理。
5.4人力资源部负责电工的资格审查和员工的用安全知识培训。
5.5电工负责厂内的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
5.6各设备设施使用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本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5.7安全员负责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
6.流程图
停电办理流程
7.程序
7.1电气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7.1.1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职业禁忌或生理缺陷。
7.1.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地方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电气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7.1.3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后,要按工作需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辅助工具。
7.1.3从事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时,要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和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定期检验。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7.2配电间的基本要求
7.2.1配电间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并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7.2.2不论高压带电与否,操作人员不得单独靠近变压器高压侧,若非接近不可,则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0.7m的安全距离。
7.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7.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要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即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详见《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7.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7.4.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装设接地线等措施。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a.检修的设备;b.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
0.35m的设备;c.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7.5供配电设备的管理
7.5.1配电间必须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设备、线路安装、验收、运行、检修档案、资料应完整、齐全。
7.5.2配电间内电力变压器、短路器等设备,安全用具等应按规定周期检修维护。
7.6车间配电箱开关柜管理
7.6.1车间配电箱、及电气线路等由电工负责日常维修、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停电清扫和检查,并有定期检查记录。
7.7电气线路管理
7.7.1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必须由使用单位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由生产部审核后方可接线。
7.7.2临时接线的具体要求按《电气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7.8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
7.8.1移动式电动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芯(单相)或四芯(三相)多股铜芯橡套软线,橡套软线不允许有接头,并有接零装置。
7.8.2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超过2m,必须使用护套橡皮软线。二次线破损及驳接口不允许超过三个。
7.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有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由企管部安排组织年检。
7.9电气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按照《电气设备设施保养计划》实施,确保电气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10外来施工安装人员临时用电的管理
7.10.1外来基建施工、外来设备安装等人员需要临时用电时,应经生产制造部的许可,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或安装。
7.10.2人力资源部应将有关公司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告知外来施工安装人员。
7.10.3外来施工安装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10.4各部门应将外来人员的安全纳入本部门的安全防护管理的范畴。
7.11对用电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7.11.1用电操作人员应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培训。
7.11.2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电气线路、开关等电器设施。如发现电气隐患或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维修人员。
7.12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
7.12.1人力资源部安全员,应不定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违章操作应立即制止;发现电气安全防护措施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7.12.2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关纠正和预防措施。
8.记录
9.附录
9.1停电工作票
9.2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3安全隐患通知单
9.4纠正预防措施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6
1、临时电气线路治理制度的规定,主要针对临时用电,起到用电安全、合理安排电源的治理作用。
2、临时线路布线需工程部配电领班现场勘探,确定现场临时用电布线的可行性。工程部配电领班布线前需做如下工作:
(1)电源进线及配电箱的线路走向、位置;
(2)进展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气的类型、规格;
(3)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组织配电电工布线。
3、临时用电布线、线路修理和撤除,必需由工程部电工操作。
4、工程部有义务对用电人员进展培训,用电人员也应做到:
(1)把握安全用电根本学问和所用设备的性质;
(2)使用设备前必需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爱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在缺陷状态下运转;
(3)停电的设备必需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爱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爱护零线和开关箱,发觉问题,准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
必需由工程部电工处理
5、临时用电必需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调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修理工作记录。
6、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配电领班或以上级别的工程人员负责建立与治理。其中《电工修理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完毕后统一归档。
7、临时用电现场需由电工定期巡检,对担心全因素,必需准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7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
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3.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生产技术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3.2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4.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4.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4.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4.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4.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4.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4.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8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9
1、使用单位要制定带式输送机的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2、使用单位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检修后检修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机电科管理人员及区队长每周对胶带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胶带机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胶带机司机班中应对所操作维护的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
4、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应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保护使用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5、胶带输送机开关整定值应严格按照机电科给定设计执行,检修维护人员每天应检查一次保护使用情况,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
6、胶带输送机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
7、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温度、烟雾报警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交接班时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各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和校验要有详细记录。
8、驱动装置外露部分、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储带仓架全长段安装有整齐美观的`防护网,每班检查一次其完好情况。
9、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
10、胶带接头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认真检查,发现刮坏、拉叉、皮带扣脱落的接头应及时修补,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割除并重新做接头。
11、根据巷道变化情况,检修人员要及时调整胶带机安装情况,保证机身及中间架结构完整无严重变形,连接可靠,螺栓紧固,平直稳固,坡度变化处中间架过渡平缓;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证中间架水平时,H架支腿只能采用可调节支腿,或采用木墩较方正的物体支垫牢稳,不得用多层木板、煤块、碴块支垫。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0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经理部应有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市政施工暂设电气用电管理规定》。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应记录健全。
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套,埋入土内,铁电闸箱要接零。
7、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9、施工用电实行五线制,保证首端有漏电保护器。
10、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订总分包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总包用电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 引用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
4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4.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
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
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经营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4.2经营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 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5.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5.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5.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
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
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5.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
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3.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5.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6.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7.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厂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3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 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4
1、 目的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修理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 依据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
3、 内容
3.1 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2 车间全部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需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别状况的接电必需经车间领导同意。
3.3 设备投料前,尽量削减空机运转时间。削减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3.4 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便乱挂或摘除。
3.5 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任凭出入。
3.6 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便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状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觉特别状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3.7 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
3.8 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3.9 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10 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娴熟倒闸操作规程。
3.11 全部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水、取暖。
3.12 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假如需要接电,必需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3.13 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别状况下,须实行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需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3.14 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需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状况。留意如下事项:必需安装漏电爱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需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需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3.15 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状况的应马上切断电源。
3.16 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需实行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修理工作。
3.17 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一般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便换大或调小。
3.18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3.19 在带电设备四周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20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别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 0.70米
35kV 1.00 米
3.21 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 发觉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准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3.22 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需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整理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3.23 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修。
3.24 进入磨机检修必需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纳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殊危急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3.25 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3.26 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3.27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3.28 发觉有漏电状况时,立刻停机,将电源关掉后马上去找电工处理。
3.29 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需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
3.30 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精确 ,发生事故时能马上断开。
3.31 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仔细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
3.32 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3.33 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3.34 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马上停止运转。
3.35 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3.36 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四周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假如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急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3.37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马上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行用有导电危急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留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急。
3.38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3.39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马上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 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
(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
7、所有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
(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运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1)电气设备发出异常响声或异常气味。
(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
(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
(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
(5)设备壳罩破损。
3、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设备的保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保护开关及保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
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添加。由于技术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
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所有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
4、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分析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
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6、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7、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
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0、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须对所更换的,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可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及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后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继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
三、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
电源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电网短时间内的抗干扰能力,即在事故情况下电网可持续供电的能力。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指长时间、连续正常供电的概率,属于电网规划的范畴。
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要从电压波动、电气设备老化和质量问题、过电压、绝缘强度不够、电缆绝缘老化发生相间短路、继电保护误动作、自动安全装置问题等常见的电气事故,对公司电源系统进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确保公司电源系统安全可靠。
四、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2、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4、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5、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6、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7、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8、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9、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11、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12、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11、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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