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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合集]

分类:范文 日期:2024-07-31 02:45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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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合集]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规章制度[合集]

企业规章制度1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 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 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 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 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 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 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 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 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 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 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 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 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 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 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

  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 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大方

  第二十二条 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 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 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 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四、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 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 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 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 站姿:会见客户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 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 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 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 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 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七、 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二十五条 待人礼貌。

  一、 有顾客来,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 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三、 接受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准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二十六条 电话接听处理

  一、 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二、 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并及时传达、回复。

  三、 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四、 电话接听时要说:“您好 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要说:“再见”。

  五、 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电话,而应礼貌的说:“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六、 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响铃不得超过3声。

  七、 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八、 不允许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九、美化环境

  第二十七条 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及杂物,不乱涂乱画,如在办公室区域发现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拾起来。

  第二十八条 创造优美的办公环境,不得损坏公司配置的各种器具、设施,不得随意乱堆乱挂各种物品,不得随便带人进入办公现场。

  第二十九条 保持办公环境的肃静,不要在办公区域内大声暄哗、聊天或随意制作噪音,接打手机、电话尽量保持轻声轻语,不影响他人。

  第三十条 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办公用品。处理完毕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销毁或存档,不得堆积在办公现场。

企业规章制度2

  一、工作时间管理:

  1、正常上班与下班时间要按公司行政规定执行:

  a:____:____------ a:____:____;

  b:____:____------b:____:____。

  2、鉴于外贸部门具有特殊的工作时间原因,涉及到与国外买家沟通的时间差,外贸业务员会自己利用晚上工作的时间,工作晚了次日上班时间可以迟些,但原则上不能超过10点。无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未向上级申明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公司者,交行政部以旷工处理。

  二、部门行政管理制度:

  1、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不得上班时间内大声喧闹,闲聊影响别人的工作。

  3、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聊天工具可使用,如发现聊天现象者,重罚。

  4、不得在公司规定的办公区抽烟,发现者交行政部处理。

  5、不得上非法网站。如引起一切后果者由自己负责并交与行政部处罚。

  6、不得在上班时间与其它部门的员工闹意见及作非法举动,情况严重者交与司法机关处理。

  7、穿着要规范,不能与公司形象不相符与穿拖鞋上班。

  8、按公司行政要求正常进行打卡,写出门单等,无记录者一律按旷工或早退处理。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

  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9、按公司规定不得泄漏公司商业机密,如有发现交行政办处理。

  10、要遵守公司行政部所规定的公司员工准则。

  以上各条为外贸部门的基本准则,如发现情况严重者将直接交与人事部,则其退出本部门。

  三、部门请假管理制度:

  1、不得口头或电话进行请假,如特殊情况事后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交纳申请报告,三天内有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五天以上必须上报总经理申报批准。

  3、国家法定节日及婚假、丧假及产假或其它重大节日等,根据公司行政部门通知统一执行。

  4、未请假离开公司三天以上者一律按离职处理,三天以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超过指定期限未回者一律通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如果不通知都按第四项执行。

  四、部门电话制度管理:

  1、不得在上班时间内拨打私人电话,特别原因须经过申请。

  2、一般电话的使用时间不能太长,特别原因必须跟上级主管说明情况。

  3、在接到电话的时候必须用标准的中英文你好,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

  4、如接到电话的时候负责人不在必须留下联络方式,并交与专门负责人。

  5、个人手机费用应用于工作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打单报销。

  6、外贸部门的国际长途的控制必须在标准以内,除特别原因必须向主管申请。

  7、外贸部门可用、Faceb等网络电话软件为公司控制成本。

  五、出差管理制度:

  1、任何出差行为都必须事先交纳一份出差计划和费用预算申请,由主管及财务部门核定,总经理审批。

  2、出差国内各大展会时应由主管核实批准出差计划及审核出差费用。

  3、出差国外展会时,必须由主管、总经理,董事办三方审核批准。

  4、出差回来的前半日,或后半日可自行补休半天或____日时间作为调整时间。

  5、出差回来后____日内必须提交出差总结报告及市场分析报告书。

  六、销售管理制度:

  1、部门所有员工每天认真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当天完成所有工作的进度。

  2、部门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交周、月总结计划表。

  3、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在月3号前交纳上____月的销售总结报告分析书。

  4、部门所有员工必须按实填写所有报告内容,发现做假者一律行政处分。

  5、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在月底前将收集客户信息资料,客户反馈信息表总结,下月计划等相关报告交外贸主管存档归案。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企业规章制度3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需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肯定不允许违反社会公德、作奸犯科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一条:爱岗敬业:热爱生活、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其次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需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的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职责,对自己的失误勇于担当责任。

  第三条:听从领导:员工必需听从领导支配,交代的工作要乐观完成,与领导保持全都,把工作做好,不得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四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殊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合作

  第一条:员工之间要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要互相协调,互相支持,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

  其次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互相关怀,互相恭敬,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第三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提倡同事之间密切和睦的`关系。

  第四条:不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破离间,说一些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的话。

  第五条: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以乐观包涵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看法,已成熟的办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一条:下级听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听从领导的支配和工作调动,不得藏匿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迟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支配的工作。

  其次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光,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的谈天、大声喧哗、吃零食、大声喧哗。

  第四条:工作期间要用心工作、精神振作、紧急有序,不得在上班期间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办公区、公共区吸烟,不得看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一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其次条:不得通过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三条:不得挪用公司财务,更不得通过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用他人。

  六、平安保密

  第一条:要随时随地的注重防火平安,发觉担心全隐患要准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办法。

  其次条:注重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务的平安存放。

  第三条:公司一切未经藏匿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计划、营销计划、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公司资质等,均属公司机密,员工有保守机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详细内容是否为公司机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

  七、仪表大方

  第一条:员工必需仪表端庄、干净。

  其次条:上班期间不能饮酒。

  第三条:服装要求:男、女必需着黑色正装,例如:男士:白衬衫黑西裤黑皮鞋

  女士:白衬衫黑西裤黑色皮鞋

  第四条:不准打口哨

  八、环境要求

  第一条:不得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

  其次条:保持肃静,不要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谈天或任意创造噪音,接打手机尽量轻声细语,不得影响到其他人员工作。第三条:保持自己工作区卫生整洁干净。

  第四条:所使用品采取定位管理,以便提升工作效率。

  九、爱护财务

  第一:不铺张水、电、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其次:根据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和公司各种设施,下班后要关好设备在离开公司。

  第三条:爱惜公司财务,不得损坏公司财务,不得任意挪用公司财务。

  十、BP(奖罚)制度

  第一条:员工违背公司制度、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等,按照事情的严峻性对其举行10—200元不等的罚款。

  其次条:按照员工的本事及绩效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举行现金嘉奖或职位晋升。

  十一、员工的离职管理

  第一条:实习期间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其次条: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第三条: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第四条: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第五条: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十二、员工请休假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员请假必需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其次条:非有重事件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第三条:普通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需填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签字上交办公室。

  第四条、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第五条:公司上班时光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暂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第六条:公司会议不定期进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与。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企业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建立新型公司财务制度,更好地贯彻《公司财务通则》、《公司会计准则》和《工业公司会计制度》,以确保国家财经法规的有效实施,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认真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结构体系,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缴纳税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及决策,统筹并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司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制度,执行新的公司会计准则,规范公司成本管理,强化公司财务制度和经济核算,降低消耗,提高效益,为公司更好地发展,奠定坚实的管理基础。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职能、任务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职能

  财务管理的职能概括起来讲是指资金的筹集、运用和分配三个方面。具体细分为:

  1、资产及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资产、长期投资的管理以及负债的计价、负债的比例和负债的形式管理。

  2、收入费用管理:包括收入的确定、核算的方法以及直接、间接、期间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3、利润的管理:包括利润核算和分配等方面内容。

  4、维护所有者权益:就是对公司的资本金、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加强管理,做好公司的资本运营,使公司的资产不断增值,经济效益显着提高。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任务:

  1、选择筹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

  正确、及时地筹集资金,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持续发展,提高资金利用率,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结构。

  2、用好各项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效果。

  从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入手,正确地选择公司经营策略和资产投向,使各项资产得以科学运行。

  3、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公司盈利

  根据公司的任务、消耗定额和其他条件,合理控制各种经营耗费,分析研究经营耗费水平和公司盈利水平,及时揭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不断完善及健全本公司财务制度,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

  一、总则

  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须依照本制度开展工作。财务部总监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门职能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相关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与执行。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财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负责现金收支及银行结算业务。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整的账簿管理体制和财务核算体系。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3、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提供财务分析,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4、及时准确地向决策者和相关管理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5、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账册档案。

  6、负责公司职工的劳动工资、职工福利的发放。

  7、负责公司各种费用的审核和报销,进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协调与税务、银行部门的关系,执行国家税法政策,及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9、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

  10、编制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业务流程

  4.1.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4.3.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4.6.存货审计流程

  4.7.收入审计流程

  4.8.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4.9.成本审计流程

  4.10.利润审计流程

  4.11纳税申报流程

  五、相关制度规范

  5.1.费用报销管理规范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2.转账支票管理规范

  1、银行转帐支票是付款单位通知银行支付款项得凭证,是同城结算中最简易的形式,凡属本地区内超过1000元的款项结算,一般情况下都必须采用银行转帐结算。

  2、银行转帐单位名称、签发日期、支付用途及数额。做到票面、和原始凭证的金额完全一致。

  3、财务部签发银行转帐支票时,必须看清楚资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将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单位代为签发。不准将本单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给任何外单位使用。

  4、为了掌握银行存储情况,财务部必须定期与银行对帐,每月匡算平衡,加强资金调度。

  5.3.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1、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4、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企业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管理,促进轨道交通建设和可持续性发展,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本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线路、地面线路、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等)、车辆及车辆段、机电设备系统、变电站(所)等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投资、运营、安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照本办法,负责轨道交通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公安机关)负责轨道交通的治安管理,维护轨道交通治安秩序,依法处理损坏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市容、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沿线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南京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将轨道交通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公共交通总体规划,分期组织实施。

  本市轨道交通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元投资、分期建设、规范运营、集中管理、安全便捷、服务优质的原则。

  第七条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实行政府投资与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原则。本市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和经营轨道交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实施特许经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支持与配合轨道交通建设,不得阻碍或影响轨道交通工

  程建设和运营的进行。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十条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进行。

  轨道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线网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各线路的详细规划。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本市设定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范围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其用途。

  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对上方和周围已有建(构)筑物的影响,保障其安全。

  第十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轨道交通车站用地时,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专业规划,以及客流量、乘客换乘需要和用地条件,预留换乘枢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

  换乘枢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实行“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控制区内的地面各项建设,应当服从和配合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相冲突时,由市规划、国土、建设和市政公用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轨道交通建设优先的原则进行协调和处理。

  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对城市交通造成重大影响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制订交通疏解方案。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符合保护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技术规定。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涉及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中尚未明确的`部分,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可以制定轨道交通工程的企业技术标准,并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工程竣工保修期间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在车站或通风口附近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保障轨道交通的通风安全,并与周围景观协调一致。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竣工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试运营达到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并依法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第十九条本市设立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和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边线两侧各50米内;

  (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各30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各10米范围内。

  软土、砂土、溶洞、高含水率地质条件特殊的地段,安全保护区范围可以适当扩大,但应当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边线外侧5米内;

  (二)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

  (三)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边线外侧3米内;

  (四)车辆段用地范围外侧3米内。

  第二十条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必须制定保护轨道交通设施的方案:

  (一)建造、拆卸建(构)筑物;

  (二)从事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四)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旁进行敷设管线等作业。

  第二十一条在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地面、地下工程项目及进行钻探作业,不得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进行空中施工作业。

  第二十二条在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安全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内,确需进行建设的,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当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论证,施工过程应当接受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单位安全监控。

  第三章设施管理和安全运营

  第二十三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必须加强对轨道交通的管理和保护,确保轨道交通运营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列车的正常运行,制定服务规范,安全、正点运送乘客。

  电力、供水、通信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保证轨道交通用电、用水、通讯需要,保障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运营设施和服务设施,及时维修和更新,确保轨道交通设施处于可安全运行的状态,保持售票、检票、自动扶梯、车辆、通风、照明等设备完好,保持车站、车厢整洁,做到出入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第二十五条轨道交通车站及列车车厢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防汛、防护、报警、救援等器材和设备。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保障器材和设备完好。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车站应当设置公用电话、废物箱等必要的服务设施。车站、车辆的广告设置应当合法、规范、整齐、文明。

  第二十六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列车因故延误或需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时,应当通过媒体或其他有效手段及时向公众告示。

  第二十七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驾驶、调度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轨道交通客运服务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服务,礼貌待客,用语规范;报站及时,播音清晰。

  第二十八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维护车站内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发生险情时,及时引导乘客疏散;

  (二)及时劝阻、制止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九条轨道交通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按照规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市政府批准的票价并予以公布。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轨道交

  通票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统一的、便于乘客换乘的轨道交通车票制式。

  第三十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乘客乘坐轨道交通,必须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时,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全程票价5倍以下票款。

  第三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法运营规定和服务质量的投诉。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自接受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二条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影响运行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组织力量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暂时无法恢复运行时,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

  第三十三条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乘车。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者有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其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公安人员、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车站工作人员指挥;2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

  第三十五条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强行上下列车;

  (四)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五)损坏车辆、隧道、轨道;

企业规章制度6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子公司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各分公司各部门成立安全小组,主要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各子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公司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分公司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三、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四、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7

  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具体涉及到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工资福利、职业安全等多个方面。建立规章制度不仅有利于保障员工的权益,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下面,本文将从企业管理的必要性、规章制度建立的意义、规章制度建设的重点和规章制度执行的难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企业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管理是在经营活动中对各种资源进行协调、管理、优化、调配的活动。企业管理能够规范企业内部的行为和规定,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管理意味着规范,规范意味着效率,效率意味着盈利。因此,企业管理必不可少。

  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对员工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建立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日常运营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同时,规章制度的设置,还可以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关系,保证权益的平等和公正,从而增强员工、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二、规章制度建立的意义

  规章制度建立的主要意义在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维护企业的利益

  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保护企业的基本利益。例如,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员工的薪资福利标准、紧急提拔制度等,不仅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也能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企业的效率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的管理更规范和标准化,有助于节约时间和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率。

  (三)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员工可以更清楚地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而不用在模糊的情况下摸索。这样有利于鼓励员工更加投入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章制度建设的重点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章制度的全面、系统性

  规章制度应该从多个方面对企业的日常行为进行规范,涉及到企业价值观、企业文化、企业管理等多个方面,保证制度的全面和系统性。

  (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

  规章制度不仅要规范和规定企业内部的行为和规定,还要兼顾可操作性。规章制度应该尽量简约和明确,便于员工理解和遵守。

  (三)规章制度的公正和公平

  规章制度在设计制定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工会、员工代表等方面的意见,保证规章制度的公正和公平,从而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四、规章制度执行的难点

  虽然企业建立规章制度的意义深远,但是规章制度的执行却常常面临很大的困难。以下是规章制度执行的难点:

  (一)员工理解难度

  有些公司的规章制度过于繁琐、过于专业化,员工难以正确理解和遵守,这样,规章制度就失去意义了。

  (二)执行难度

  对于一些员工,在执行规章制度的时候,常常缺乏执行的能力和素质,造成公司管理的混乱。

  (三)规章制度与经营需求之间的平衡

  规章制度和经营需求之间的平衡关系,需要公司管理者进行合理的权益平衡,将规章制度和经营需要统筹起来,从而实现公司管理的归为目标。

  总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可以保护企业的利益、提高企业效率、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要注意规章制度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和公正性,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员工理解、执行和平衡规章制度和经营需要的关系。

企业规章制度8

  一、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标准

  (1)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

  (2)加班工资、业务提成、生活补贴、房补、奖金应否计入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

  (3)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可否超过十二年?哪些情况不能超过十二年?

  (4)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有无上限和下限?上限和下限各是多少?

  (5)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上有何区别?

  (6)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如何计算?

  (7)企业违法辞退“三期”女职工,员工可否要求企业同时支付“三期”工资和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8)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不依法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否要求企业加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二、《社会保险法》实务应对策略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拖欠社保费的,有什么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3、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4、试用期间,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5、因第三方的责任而产生医疗费用的,能否报销?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怎样理解“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7、企业协助辞职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法律风险?

  8、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9、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有什么法律责任?

  10、跨地区就业的,社会保险如何对接,现阶段的做法有哪些?

  11、未缴足15年的人士,能否退休,如何处理退休事宜?

  12、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三、《工伤保险条例》实务应对策略

  1、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2、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

  3、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认定工伤?

  5、停工留薪期间过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6、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如何处理?

  7、工伤员工借故拒绝配合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

  8、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9、对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因第三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我方司机受伤,如何处理?受害人司机能否要求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赔偿?

  10、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项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

  1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与劳动者私下和解,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12、从工伤事故的发生到全部法定程序完结,时间可能超过3年,是利还是弊?

  四、劳务派遣实务应对策略

  1、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2、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如何划分?

  3、用工单位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

  4、用工单位如何行使对派遣员工的退还或退换权?

  5、用工单位如何追究派遣员工的损失赔偿责任?

  6、怎样规定派遣员工的辞职程序和离职责任?

  7、用工单位如何应对派遣合作争议和劳动争议?

  8、派遣员工退回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设计?

  9、劳务派遣下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保、工伤问题如何处理?

  10、如何处理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

  五、各种劳动人事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一)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二)竞业限制协议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三)培训协议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四)劳务协议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五)借调协议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六)离职协议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七)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八)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九)入职登记表和招工名册的主要内容、设计技巧和注意事项

  (十)员工离职申请表的主要内容、设计技巧和注意事项

  六、企业员工手册撰写技巧

  1、员工手册包含哪些内容及常见的几类不合法规定

  2、制定员工手册的原则和方法

  3、员工手册在运用中的诀窍,有哪些关键点必须涉及,有哪些错误必须避免

  4、员工手册涉及到的法律条款

  5、制定员工手册的法定民主程序、公示程序及准则的设定

  6、如何处理送达书面通知的举证及证据固化等疑难问题

  7、与员工手册内容相关的劳动争议精彩案例评析

  七、企业规章制度撰写技巧

  1、劳动合同法时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2、企业规章制度的必备内容

  3、规章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地位

  4、企业制度建设常见问题

  5、规章制度的现状

  6、制度制定和执行的重点和难点

  7、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效力关系和适用关系。

  8、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的影响

  9、规章制度能为企业带来什么?

  10、如何预防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带来的风险?

  11、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应对措施

  12、企业规章制度的风险防范

  13、员工手册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14、招聘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招聘管理的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

  15、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16、工资支付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17、奖惩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18、考勤与加班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19、如何有效运用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加强管理?特别是对问题员工和高层员工、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

  20、企业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败诉原因分析

  21、规章制度能否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22、法院对规章制度的效力的认定

  八、如何有效调整薪酬及其体系设计

  1、法律上“工资”的含义与范围?

  2、怎样理解“以岗定级、以人定档、以业绩定奖金”?

  3、怎样进行简单有效的岗位价值评估?

  4、“以岗定级”,如何操作?

  5、“以人定档”,如何操作?

  6、“以业绩定奖金”,如何操作?

  7、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比例该定多少才合理?

  8、工资扣除技巧与企业劳动纪律配套设计?

  9、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常见误区?

  10、不同地区对加班、休假工资计算和支付的特殊规定?

  11、医疗期、病假、工伤、休假等情形下的工资支付?

  12、住房、汽车等特殊福利待遇的控制和保护?

  13、年终奖、季度奖考核与发放常见误区?

  14、销售人员工资、货款管理中的常见误区?

  九、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综合案例分享

  1、和谐理念的解读,劳资双方如何和谐相处?

  2、劳动争议发展趋势

  3、劳资关系将呈现多元化、复杂化、逐步趋于国际化。

  4、劳动者权益保障迫切,员工从权益诉求转向利益诉求;

  5、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实现劳资“双赢”。

  6、人力资源、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应该包括哪些必备内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监察制度》等关注点。

  7、在校生、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待岗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8、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经济补偿?

企业规章制度9

  一、目的

  为了做好深圳市航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用车(公司购置的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保证行车安全,节省车辆开支,科学、规范、合理、高效使用车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为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调度、保管及对驾驶员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公司有关工作规定以及本规定。

  (三)各部门业务用车提出车辆使用申请并配合车辆使用及监督工作。

  四、车辆调配、调度及流程说明

  (一)因工作需要,有下列情况者方可申请用车,但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表》,需填写的项目为申请部门、申请人、用车事由、目的地、出发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用车类别等七项,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调度安排车辆,如因紧急事件需临时用车,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统一安排,长途(包括特区关外)或特殊情况用车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再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派车。

  1、身上携带大量现金;

  2、目的地较远,不方便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3、出访地点较多,需要多次转车;

  4、携带大量物品、资料,或物品资料过多、过重;

  5、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外出的。

  (二)公司所有车辆一律通过《用车申请表》调度,无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

  下车辆管理人电话通知出车,但事后车辆使用部门应补单)。

  (三)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度车辆,确定出车司机及车牌号,通知司机出发时间、目的地及用车人,并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以便随时清楚车辆安排使用情况;

  (四)司机在每次接到出车通知后即在各自的《出车记录表》上填写出车日期、出发时间、目的地、用车人;出发之前填写里程读表数,与用车人联系相关事宜,如碰头地点等,返回后填写里程读表数,用车人需在《出车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在发生的相关费用票据上签字;司机在票据上签字并填写日期后交车辆管理人,司机填写《出车记录表》中发生费用名目、金额,由车辆管理人核对票据并签字确认;

  (五)如遇车辆外出加油、保养、维修等,司机需填写《出车记录表》,并填写加油升数及加油金额,或保养、维修项目及金额,将相关票据交车辆管理人、车辆管理人确认金额并签字。

  五、司机及车辆管理

  (一)司机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电话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出现上班时间及出车期间手机没电不通等人为原因时,按照脱岗处理,属疏忽职守,将予以罚款处理)。

  (二)车辆管理人员需对每辆车的用油及加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根据里程数进行统计分析,加强控制管理。

  (三)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公司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并加强保管措施(如锁好门窗,停在规范停车场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四)车辆不用时应停在公司指定地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损坏,被盗,被拖等)由驾车人承担全部责任。司机下班后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保管,有出车任务时再向车辆管理人处领出车钥匙。如因返程时间超过下班时间或第二天需在上班前出车等特殊情况,车辆钥匙可由驾驶员暂行保管。

  (五)司机对车辆必须爱护保养,勤检查、勤清洗,每次出车后应自觉及时清理好车内杂物,保持车辆整洁美观,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司机为车内配备物品(如工具、雨具及常备物资等)的第一保管责任人,随时检查车内物品数量、使用情况,如人为丢失、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司机个人赔偿。用车人员在用完车后需自行清理好携带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在车内。

  六、车辆管理人员须为每辆车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购买车辆的原始资料、

  行驶证、保险单、养路费、税单等行车必备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维修项目登记情况表及司机资料等。

  七、车辆管理人员留存司机资料,包括驾驶证复印件、登记年审时间、违章记录等。

  六、车辆维修保养

  (一)司机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二)车辆维修必须到公司指定修理地点进行,维修地点之选择应以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车辆品牌4S店等)为宜,并相对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司机根据实际情况,预先报价,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车辆管理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送定点维修厂严格按核定的价格进行维修、保养。如在修理过程中发现需要扩大修理范围或增加修理项目,按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完工出厂时,必须由司机和行政人事部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出车途中出现故障或造成事故不能行驶的,应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经公司领导同意,按实际情况就近修理或通知定点厂派技术工人前往处理,并及时按程序补办报批手续。

  (三)车辆修理单据,必须附上关于车辆维修项目的《车辆维修申请表》,由驾驶员签名,车辆管理人统计,行政人事部经理审定,财务部票据审核,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销。

  (四)办公用车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外接无关设备(如手机、充电器等),不得随意进行汽车美容和购置汽车装饰品、香水、CD碟、录音带等,确需购买的汽车配件(如车用工具、轮胎等),应按程序进行申报。

  七、安全制度措施

  (一)司机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自身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司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驾驶员不得违章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任何个人私配汽车钥匙和改装车辆,杜绝带病出车执行任务,严禁车辆带故障行车,严格遵守出

  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非公司的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公司的车辆,违者按公司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做开除处理。由于司机不在岗而急需用车时,如用车人员拥有驾驶证和较熟练的驾驶经验,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驾驶公司车辆。

  (五)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

  (六)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七)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司机应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车辆年度审验

  (一)公司的机动车辆年审工作由车辆管理人做出计划,交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司机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公司工作关系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车辆管理人员和司机共同负责,公司不作报销。

  (四)司机机动车驾驶证作为专业上岗的基本资格,必须确保随时真实有效,驾驶证的年审工作,由司机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因任何原因发生司机驾照失效情况将视为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九、经费开支及报销程序

  (一)车辆外出产生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汽车清洗等费用由车辆管理人统一报销,司机及用车人在票据上签字并填写日期后交车辆管理人,司机填写《出车记录表》中发生费用名目、金额,由车辆管理人核对票据并签字确认,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费用报销,车辆管理人根据记录核对报销金额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经理需在《出车记录表》上填写费用核销确认,《出车记录表》由司机保管,如丢失,此费用概不报销;

  (二)车辆油卡充值、保养、维修等事由司机填写《车辆油卡充值申请表》、《车辆保养、

  维修申请表》,车辆管理人、行政人事部经理、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再由车辆管理人负责申请相关费用、监督办理、报销等相关事宜。

  (三)保险等问题。车辆保险、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按国家规定标准由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统一办理。

  (四)未经申请、审批所产生的用车及维修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因工作出车到晚间23点以后返回公司或因工作需7点前赶到公司的司机,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往返公司至住所的出租车费,同时需车辆管理人确认费用单据后报销。

  十、车辆外借事项管理

  (一)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利用办公用车对外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违者,一经发现,将做开除处理,并由当事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以公司名义向外借车,需提前三天向公司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在车辆空闲的前提下,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且由使用方自行负责有关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市内600元/天、长途800元/天(包括人工成本)、停车、过桥、过路等相关费用由使用方自行支付,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算。超出工作时间(即9:30—18:00),司机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一、违规处理

  (一)未经车辆管理人同意,非因工作而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当事人扣发当月工资的处理,再次发生给予辞退处分。因此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

  (二)对于私自把车用于个人活动者,一旦查处,将给予500元的罚款处罚,因私自用车而延误公司工作造成公司声誉及经济上损失的,将扣除当月工资,做开除处理。

  (三)司机在上班或加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电话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出现用车时找不到司机本人的情况时,将予以每次100元的罚款处理,3次出现人不到位情况,将作扣除半月工资的处理。

  (四)对不服从管理、不注意保养车辆,在修理、用油、用车上弄虚作假等,除赔偿公司损失外,还将予以每次200元罚款处理,3次以上公司给予辞退处分。

  (五)对因公出车所发生的事故,按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处理,如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司机自负。对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六)因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驾驶造成罚款的,责成其承担违规罚款,公司同时处以100元经济处罚。

  (七)司机驾驶证年审由司机本人负责,年审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存档,违章吊销等造成的延时、超时年审等使驾驶证实效的视为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企业规章制度10

  第一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⒈头发:头发要经常清晰,保持清洁,不宜太长。男性员工头发应经常注意修剪;

  ⒉指甲:指甲不能太长,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⒊胡子:男性员工胡子不能太长,注意经常修剪;

  ⒋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⒌女性员工化装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华丽。具体要求是:

  ⒈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渍;

  ⒉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⒊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⒋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⒌员工工作时不宜穿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员工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具体要求是:

  ⒈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外开约45度,腰背挺直,挺胸收腹,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两臂自然下垂,不耸肩,身体中心在两脚中间。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的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⒉坐姿:坐下后,应尽量保持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⒊公司内与同时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⒋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方热情,不卑不亢;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伸手,异性间女方应先向男方伸手。

  ⒌出入办公室的礼貌:进入办公室,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随手关门,不能力、粗暴。进入办公室后,若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话,也要选择时机,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你们的谈话”。

  ⒍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如是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⒎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声说话,能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第四条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⒈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或挪为私用。

  ⒉及时清理、整理帐簿和文件,墨水瓶、印章盒等使用后及时关紧。

  ⒊借用他人或公司的物品,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⒋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⒌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时、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相称。

  ⒍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⒈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再放话筒。

  ⒉通话应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⒊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地告诉接收人。

  ⒋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第六条接待工作

  要求:

  ⒈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⒉有客户来,马上起立迎接并让座。

  ⒊来客多时以先后顺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⒋对事前已预约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⒈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都要认真负责。

  ⒉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酌情而定。

  ⒊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⒈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⒉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⒊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⒋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企业规章制度11

  财政部于20xx年12月4日以财政部令第41号了《企业财务通则》(下称“新《企业财务通则》”),要求除金融企业以外的国内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于20xx年1月1日贯彻实施。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实施,对于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维护企业相关各方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推动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贯彻依法行政精神、构建新型的企业财务管理法规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围绕“财务管理”,突出《企业财务通则》的强制性和指导性

  新《企业财务通则》的核心内容是财务管理,这种管理既不与税收管理重复,也不同于会计管理。究其财务管理实质,就是对企业各类财务活动的强制性规定和指导性规范,就是要求企业“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主管财政机关、投资者和经营者对财务管理的职责分别有哪些,如何进行财务管理,从哪些方面考核和实施财务管理是贯穿新《企业财务通则》的精髓。新《企业财务通则》共十章七十八条,除了“总则”、“附则”等章节像其他财经规章条例一样,说明制定的目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外,其余各章,章章都有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或财务管理主体的职责与其承担的相应责任。

  新《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财务行为不仅具有强制性规定,也有指导性规范。说其强制性,是指规定相关单位和企业必须做到的条款。譬如,新《企业财务通则》第18条规定,“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而指导性则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应当或可以进行的财务行为。譬如,新《企业财务通则》第15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委托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等。

  二、明确财政管理主体,促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但主管行政区域内财务工作的主体是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却没有明确。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财务关系隶属同级财政机关”。新《企业财务通则》首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在财务方面存在隶属关系。其意义在于以下几点:

  (一)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指导企业财务管理行为

  新《企业财务通则》是我国各类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部门规章,除金融企业外,其余各类国有或控股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活动过程中都应该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和本通则的规定,依法处理企业财务行为,分配企业经济利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财政部门主管财务工作应该与主管会计工作一样,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划分财务管理权责的重要原则,也体现了管理的效率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在统一规划、统一领导财务工作的前提下,发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财务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财务工作。同样,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管理本地区的财务工作,并取得同级其他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三)赋予财务管理多项职责,适时转换政府职能

  新《企业财务通则》赋予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职责是复合的。亦即: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职责不单纯是对本地区企业财务的管理,它还有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监督等多项职责。可见,新《企业财务通则》不仅解决了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角色错位的问题,而且还适时调整了财政部门在新形势下管理企业财务的任务、方式和途径,切实实现了企业财务制度的创新。

  (四)乡镇财政部门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只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而把乡镇财政部门排除在会计管理职能以外。由于乡镇企业、甚至村办企业属于集体财产的积累,同样需要有关职能部门以《企业财务通则》为依据,进行有效的指导、规范、监督、管理本地区企业财务,同样需要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所以,乡镇财政部门顺理成章地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三、明确相关各方职责,落实内部财务责任

  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新《企业财务通则》新增加的章节之一。

  为了维护企业相关各方权益,划清各方财务管理责权,新《企业财务通则》首先划分了各级主管财政机关、投资者、经营者和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职责。通过这种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建设,能够使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内部财务责任,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同时,《企业财务通则》对于各级主管财政机关、投资者、经营者和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职责的划分,也有利于各级财政部门、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各司其职,防止各责任主体出现“越位”现象。

  新《企业财务通则》在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的同时,要求会计主体(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管理的特点建立财务决策机制、风险管理机制,以便规避、预防、分散、转移、控制财务风险,减少企业财产损失。

  四、加强资金筹集证据,保护投资各方权益

  新《企业财务通则》扬弃了原《企业财务通则》注重筹集资金的核算方式。这部分扬弃的资金核算方式,并不是不要求企业执行,而是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企业会计法规等加以规范,无须新《企业财务通则》重复规定。

  新《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资金筹集管理的规范,与原《企业财务通则》相比更具有操作性和法制性。新《企业财务通则》在第三章“资金筹集”中,分别对出资各方规定出资的证据作了规范:一是“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委托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而不管这些实收资本以何种资产形式筹集;二是企业依法取得各类财政资金,其来源不同,处理情况也不一样,例如,“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而“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三是“企业依法以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债务资金的,应当明确筹资目的,根据资金成本、债务风险和合理的资金需求,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决策,并签订书面合同”。

  通过上述规范,使企业投资相关各方能够从出资证据方面依法拥有企业产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可以在企业以后的生产经营中取得相应的收益或者承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五、突出资产营运管理,扬弃资产核算办法

  新《企业财务通则》第四章“资产营运”是对原《企业财务通则》第三章“流动资产”、第四章“固定资产”、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第六章“对外投资”和第九章“外币业务”等章节的重新制定。由于原《企业财务通则》中这些章节对企业资产强调其确认、计量、计算和记录方面的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与《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等会计规章重复,甚至可能出现矛盾的地方。因此,这些章节的内容已经过时,新《企业财务通则》没有全部继承,而是给予扬弃,并从管理角度重新进行规范。

  新《企业财务通则》第四章“营运资产”从两个方面突出规范资产的“营运管理”活动:

  (一)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责任

  营运资产管理的关键是管理,管理的方式靠制度,而不是靠人。新《企业财务通则》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风险与收益均衡等原则和经营需要,确定合理的资产结构,并实施资产结构动态管理”。这就要求企业对各项资产管理都要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例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审批、执行程序,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内部审批制度支付货款。甚至要求“企业选择供货商以及实施大宗采购,可以采取招标等方式进行”。同样,对于固定资产,企业也要有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等等。需要说明的是,有制度只是财务管理的一个方面,即使制度再好,如果得不到落实,执行起来也会走样,甚至可能成为摆设。新《企业财务通则》在要求企业建立制度的同时,要求企业及时对财产的处置、损失及减值等问题落实监管责任,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以及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资产不得核销,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此等等。

  (二)完善财务管理行为规范,指导企业诚信经营

  新《企业财务通则》从资产营运角度提出企业完善财务管理行为规范也是加强营运资产管理的一个亮点。为防止企业出现赖账、挪用客户资金及其他欺诈行为的发生,新《企业财务通则》从多个方面制定了财务管理的规定,要求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譬如,企业从事业务,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管理,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互相转嫁经营风险;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企业经济利益或者操纵关联企业的利润等等。

  六、强化成本、费用管理,划清各方收支责任界限

  新《企业财务通则》不再拘泥于原《企业财务通则》对于成本和费用的`确认、记录等会计核算方面的规范,而是打破原来《企业财务通则》注重财务核算的观念,重新从成本、费用管理和控制角度规范企业的各种费用和支出。

  (一)指导企业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实行预算归口、分级管理

  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一次在我国行政规章中提出“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强化成本预算约束,推行质量成本控制办法,实行成本定额管理、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当然,要求企业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指导性的。这对于管理基础扎实、会计核算原始记录和计量基础等手段比较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可能比较容易实施,但对于管理基础薄弱、统计台账不全、原始记录不规范的一些小型企业来说,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则比较困难。因此,新《企业财务通则》只是引导企业强化成本控制,向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努力。

  (二)依据新的职工劳动保险规章及其他法规条例,重新修订工资附加费项目

  工资附加费是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随同工资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各种基金或者经费。从当前有关职工劳动保险规章及其他法规条例看,原有关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允许企业从成本、费用当中提取职工福利费等已经过时。如果继续保留,已经不合时宜。新《企业财务通则》依据新的职工劳动保险规章及其他法规条例,重新修订了工资附加费用的提取项目,并对计提比例作出原则性要求,不作具体规范。例如,新《企业财务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三)遵循投资效益原则,严格划分财务收支界限

  新《企业财务通则》依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严格划分企业与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个人之间的财务收支责任界限。以会计主体(企业)为中心,要求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个人凡属履行职务或者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所得收入而发生的合理支出企业按规定承担外,与企业无关的“乱摊派”及其他应属于个人承担的支出不得由企业负担。譬如,新《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新《企业财务通则》所列举的这些支出,一些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甚至一些职工往往采取各种不法手段,直接或者变相要求企业承担。

  七、划分财政资金列支渠道,明确多元素分配标准

  其一,新《企业财务通则》继承了原《企业财务通则》有关利润分配步骤及分配办法。同时要求“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

  其二,新《企业财务通则》明确规定参与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标准不单纯限定为资本,而是明确规定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可以技术、管理等各种要素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当然,这些参与收益分配的要素不一定都要通过“利润分配”账户,在税后利润核算。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以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企业章程或者有关合同中对分配办法作出规定,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取得企业股权的,与其他投资者一同进行企业利润分配。

  (二)没有取得企业股权的,在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限额和分配标准内,从当期费用中列支”。可见,在企业资本投入者以外的其他要素分配利润主体取得的收益中,不取得企业股权者的分红则应作为企业的期间费用列支。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范内容相互衔接,相互对应,为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采取股权激励机制,提供了财务支持。

  八、规范重组程序,理顺产权关系

  其一,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七章“重组清算”没有对原《企业财务通则》第十章“企业清算”全面继承,而是对原《企业财务通则》中重点规范“通过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实施重组”企业的“财务决策程序”。

  其二,新《企业财务通则》从财务管理角度,本着加强财务管理,保障企业各方投资者、债权人及企业职工等相关各方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首次规范涉及资本权益的企业重组步骤。这个企业重组的步骤,主要是从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保障企业职工权益、债权人权益和投资者权益的角度来实施的。

  其三,新《企业财务通则》分别不同的企业重组方式明确了重组后各方的产权关系。企业重组不同方式,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也不相同。无论是分立,还是新设或者是合并,重组后的企业主体都不能够因此逃避债务,损坏债权人的利益。为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各方的权益,有效整合企业财务资源,新《企业财务通则》分别企业重组不同方式,明确规范了重组后企业继承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

  其四,新《企业财务通则》还对企业原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别不同国有资源来源情况,重新作出了规定;对企业因重组对职工的善后生活补偿做了规范。

  九、加强财务信息管理,规范财务信息用途

  新《企业财务通则》第八章“信息管理”基本上没有继承原《企业财务通则》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的内容,而是重新围绕财务信息管理,从企业财务信息的生成、报送、审核、披露及使用等各个方面首次进行了规范。

  原《企业财务通则》只是规范了财务报告的内容、财务报告的报送对象及财务信息评价指标等。而这些内容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小企业会计制度》等规章条例的内容重复,因而显得陈旧、过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

  其一,新《企业财务通则》第八章“信息管理”首先指导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优化业务流程,建立财务业务一体化的信息处理系统,实行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一体化管理。

  其二,《企业财务管理通则》要求各类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依法编制,并分别向主管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甚至向职工公开企业财务信息等内容。当然,这些财务信息应当是全面的、真实的、准确的,甚至是经过中介机构依法审计的。

  其三,《企业财务管理通则》还规范了在财务信息使用方面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要求主管财政机关对企业建立财务评价体系、评估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同时,《企业财务管理通则》还要求有关人员有义务保管好相关企业的财务信息,不得利用企业财务信息谋取私利或损害企业利益。

  十、明确行政责任实施主体,规范法律责任

  其一,新《企业财务通则》首次在我国行政规章中规定行政责任的实施主体,明确法律实施主体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这些主管财政机关有权对违反《企业财务管理通则》的行为进行惩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责令改正、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者是警告、限期改正及给予其他行政处分等。通过主管财政机关对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以惩戒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当然,当事人的行为触犯刑法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企业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

  第二十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八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三十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三十五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500元。

  第三十六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予以处罚,罚金5-500元。

企业规章制度13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

  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二)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员工在岗期间,不准看非工作性的报纸和杂志;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聊天,网络游戏等);

  (四)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严禁用公司的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图片、文件、照片等的处理或打印之类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六)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如员工无特殊原因,应迅速赶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八)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九)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第二章:行政上班制度

  一、总述

  (一)、主管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

  情况及管理工作。

  (二)、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规定考勤制度

  (一)、周一至周日全员在岗。每天2人值班,1人为主班,1人为配班;其余人员按行政班工作时间上下班;行政班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主班上班时间为:上午7:30 - 11:30;下午15:00 - 22:00;主班第二天休息;配班上班时间为:9:30 - 17:00,中午不休息;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五)、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七)、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3次,15分钟以内罚款30元,15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60分钟罚款100元,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二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三、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同时罚款300元。

  4、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100元,两次扣人民币3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年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6、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四、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五、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主管上级,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八、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

  第三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1、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定购数量: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室报告,确定定购数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批确定后,通知送货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办公用送到公司。

  3、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

  4、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主管及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5、发放: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

  长远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企业规章制度14

  保证原材料的质量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为了更好地合理利用原、辅材料,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购买原材料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提供的原材料,并要求查验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

  2、凡购买的原材料必须由技术质检科按制定的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并由验收合格的验收人签字。

  3、部分产品本厂无条件检测或不能保证检测质量的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检测。

  4、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必须报告技术质检科退回供货单位,否则进行一律销毁。

  5、对存放半年以上的原材料应进行重新检测,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同样进行一律销毁。

企业规章制度15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同样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在实践中,确实也有许多企业喜欢运用这一条款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同时,企业在这一条款上败诉的也最多。究其原因是企业对该条款的理解存在误区或者任性适用该条款,又或许是对该条款的应用存在程序上的问题。那么,企业如果想利用这一条款辞退员工,就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要有规章制度,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根本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没有规定在规章制度中,如此任性,败诉肯定是必然的。

  2、要审查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是规章制度内容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是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理,是否显失公平;

  3、要审查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

  4、要明确规章制度是否依法公示。

  5、要审查在规章制度里是否对严重违纪做出界定。

  6、要获得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

  7、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必须在送达解除通知前固定。

  8、要避免规章制度自身相互冲突。

  9、要避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冲突。

  企业操作流程

  STEP1:发现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

  STEP2:保留相关违纪证据;

  STEP3:判断是否属于“严重”的情形;

  STEP4: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并征求意见;

  STEP5:企业向该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书;

  STEP6: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疑难案例

  经常有企业HR提出咨询,单位内会有三期女员工仗着自己怀孕或者哺乳期的身份,经常迟到、早退、不请假自行决定不上班,企业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律师答疑

  这是实践中HR经常困惑的一个问题。其实,为了充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劳动合同法》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不给予特殊保护,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绝对权利。

  如果该女工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只有在员工严重违纪的情况下,企业才能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例中,企业要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明女员工经常迟到、早退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纪。具体来讲,首先,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应该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构成违纪有明确的规定,并应该明确经常的迟到早退、旷工累计多少次构成严重违纪;其次,企业的规章制度经民主制定并合法公示,并且该员工知晓。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企业才能单方解除与该女员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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