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州安排部署,我局精心筹划,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次专项斗争的顺利实施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对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州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宣传形式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各司法所于8月底前,在乡镇人群集中地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普法小分队、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进乡村(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大会、流动音箱播放扫黑除恶音频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开展新媒体宣传活动。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微博、微信、公益广告、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手段和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一点资讯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信息。
(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各司法所要协助乡镇在明显地方设立永久性标语,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永久性标语进行定期、及时维护保养,防止永久性标语损坏、损毁。
(五)开展有针对性法律服务宣传。相关业务部门在开展工作时适时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中。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股室处所要充分认识这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司法所要积极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迅速行动,严格管理。各股室处所要按照本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股室处所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要注意收集整理工作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做好工作总结。请于8月18日前将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图片和数据统计表报送至宣教股,之后按季度报送工作总结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