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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五篇)

分类:教学类 日期:2021-09-03 02:46人气:加载中...


(篇一)清明节期间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间,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3.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深.. ......

(篇一)

清明节期间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间,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3.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深入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全面提高我乡的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全面负责,乡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
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好成绩。

三、工作职责

(一)乡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

2、督促各村抓好护林防火工作。

3、统一指挥扑救灾火工作。

(二)乡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

1、防火期(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内监督乡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值班记录,并作好防火工作日志(巡逻日志)的填写。

2、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乡野外用火巡查队巡逻和督查各村做好防火工作。

3、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通知相关村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救。

(三)联片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所联片各村及时落实好各项防火工作任务,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林地,落实到**。

2、所联片发生火情时,要亲自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

(四)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联村防火各项工作。

2、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3、所联村发生火灾时,联村干部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五)村干部主要职责

1、防火期内,宣传防火知识,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2、部署落实本村护林防火工作,建立村护林防火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全面落实护林防火各项措施。

3、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督促护林员坚守岗位。

4、护林防火关键时期,村书记、村主任及村两委会干部必须与护林员一起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5、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人员上山扑救,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确保扑火安全,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协助县乡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六)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工作职责

1、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和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

2、村森林防火检查点要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认真进行防火检查。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点人员的检查。要把进山人员的人数、入山时间、地点、入山理由、身份证明、作业性质等一一进行登记,可作为追查依据。

3、在检查中发现有打火机、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的,一律收缴,禁止一切火源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七)村护林员主要职责

1、护林员要按时上岗。专职护林员除雨雪天外,每天要到所辖地段巡视山林,检查进山群众,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并记好巡山记录。

2、一旦有发现火情要立即汇报,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乡防火办和县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八)乡村扑火队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平时加强训练,提高整体扑救能力。

2、接到火情扑救命令,迅速集合出发,不得贻误,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营造舆论氛围,夯实工作基础(3月1日至4月10日)

(一)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资料、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各村将《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以及森林防火告知书等,在3月20日前张贴到各村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将7千余份《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下发到户,对未在村的户,要张贴到户,实现每户拥有一份,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

(三)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学校要开展“五个一”教育活动,每个学生一份森林防火告家长书,要求告知家长、亲属。

(四)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是本村森林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行政村的森林消防工作负总责,村三委会成员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责任到人。

(五)以村为单位对清明节期间各坟场集中点、主要道口等村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每个集中点、道口的村级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每个坟场、道口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工作任务包括设卡检查、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蜡烛、千张上山,遇到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非集中点坟地的防火措施等。

第二阶段:积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3月1日—3月15日)

(一)各村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二)各村各单位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森林火灾隐患严重的地段,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对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排摸登记,并落实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充分发挥村老年人协会的作用,让老人去宣传教育老人,确保老年人不单独上山上坟,做好外出人员联系宣传工作,确保外出人员返乡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四)对全乡销售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

(五)各村要建立扑火应急小分队,并进行扑火技能演练,加强扑火器具的日常保养、维修,保证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第三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3月16日至4月10日)

(一)3月16日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森林防火活动月和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二)3月20日前,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巡查员、扑火队员及中小学负责人参加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落实森林防火行动月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三)3月21日前,各联村干部会同村干部负责把《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和森林防火告知书、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等张贴到每个村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学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防火宣传作用,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联片领导和联村干部牵头,以村为单位,召开村两委会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老年协会参加的会议,传达县、乡二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人人皆知。

(四)3月18日—25日,由各村负责组织好劳动力,开辟好重点坟场、低山缓坡的森林防火隔离带,隔离带宽度不少于20米,有条件可在隔离带栽植杨梅,联村干部要到村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五)3月25日—4月10日,各村增派森林防火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管片、联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清明节期间对重点部位进行设卡检查,每个卡点不少于3人,做到严防死守。

(六)3月25日—4月10日,由乡组织巡查督查组对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3月26日—3月31日,根据督查情况进行再部署,再组织,再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七)3月25日—4月6日,联片领导、各联村干部全部下村,督促各村组织落实好人员,安排好防守责任要道,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好防守任务,村级巡查员和划定责任区的村干部在早上6点30分前要到岗到位。把进入重要道口、坟场以及行政村管辖区域的车辆人员及上坟物品要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做到严防死守,禁止一切火源携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派出所要出动警车,拉响警笛进行全乡巡逻,配合乡政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4月11日至15日)

4月15日前,各联村干部将森林防火行动月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书面总结,上报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为了加强领导,乡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葛海峰乡长担任总指挥,杨珍山、杨方通担任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着力抓落实、抓检查、抓问责,促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指导到位、工作到位,扎实推进我乡护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联片领导和联村干部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两委会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联片领导和联村干部会同村两委会要落实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利用宣传车、广播、标语、铜锣等多种形式在早、中、晚三个时段和集市点加强宣传力度,同时利用外出管理站和外出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外出人员的防火意识的宣传,对进山道口、坟场等重点地段安排人员严防死守。

(三)护林防火巡查员必须在自划定的巡逻范围内早出晚归地开展工作。要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与密度,管住各类野外违章用火,要配穿迷彩服、戴好红袖套、带上打火把、柴刀等设施,同时要及时将进山人员、上坟人及人数一一要在巡查笔记中登记,一旦出现火情要提供破案线索。

(四)乡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要加强装备的维护保养,熟练掌握扑火器具的使用性能,加强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技能,确保能拉得出,打得了,灭得下。小分队必须按照乡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案的规定,建立充实现有的森林消防队的力量,保证清明节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乡森林消防办公室汇报。

(六)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队员要做到24小时待命。根据气候情况,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在乡政府待命,由陈志东部长直接指挥。待命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一切行动听指挥。

(七)清明节期间,全体机关人员不放假,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一律戴好红袖套,到村开展巡查,督促村干部到岗到位抓防火工作。落实人员把守进山道口,加强对扫墓人员的宣传教育,收缴进山人员携带的一切火种及易燃物品。

六、保障措施

(一)乡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奖罚责任制,专项列入经济社会责任制考核,与乡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在清明节期间,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的,给予一次督查通报,并扣发奖金200元;扣联村干部奖金200元。

(二)乡党委政府对发生森林火灾村,要查清责任,发现有渎职、失职行为的,按照《宁海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乡森林消防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管理与监督,开展对乡政府聘用护林防火巡查员的督查考核力度,要求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住各类野外违章用火,做到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在监督管理中,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工资,发现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四)因上坟祭祖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将其祭祀的坟墓搬迁至当地生态公墓区,逾期不搬的,由乡政府会同县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予以平毁,并对肇事者依法从严查处。受害面积30亩以下的,可以拘留的一律拘留;
3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查明肇事者的森林火灾,除林木损失赔偿外,扑火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补助费、车辆费、森林复绿等费用由肇事者支付。

(五)乡机关、乡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县政府有关规定,自觉执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精神,违者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党纪政纪的责任。

(六)公安派出所、乡森林消防办公室、乡综治办公室坚持依法、从严、从速的原则,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打击力度,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

七、村干部奖惩办法

(一)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干部日常考核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要求村干部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二)对护林防火工作实行党政同责,落实一票否决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在护林防火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经济处罚、党政纪处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对护林防火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未认真传达、执行上级有关精神,隐患排查等工作不力的。

(2)未与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护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的。

(3)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未开展或未书写、翻新防火标语,村规民约未制定或存在盲区、死角未执行的。

(4)未按要求建立村义务扑火队、未组织开展扑火安全常识培训、未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和机具;
发生火灾扑火队员无法及时到火场扑救或组织扑救不力的。

(5)发现火情,缓报或瞒报超过半小时;
发生火灾后,贻误最佳扑火时机,未迅速组织扑火队伍和村民进行扑救的。

(6)所在村一年内发生多起野外违法用火、火警或发生重大火灾的。

(7)因扑救火灾造成伤亡的。

(篇二)

清明节前后的一个时段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为了抓好重点时段的防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我们必须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和一切有效措施,确保街道的生态植被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此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的时间范围

清明节前两周后一周,即从3月19日开始至4月8日的晴好高火险天气。

二、实施对象

全体村委会及村小组干部,村级巡逻员、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宣传方面

1.由街道防火办负责实施。

2.各村要求用墙头标语、横幅等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

3.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团妇、老年人协会负责人会议,讲清讲透在清明节前后禁止上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4.各村要落实敲锣示警人员,在入山道口及早晚间在村内敲锣示警,加强管理,告知村民禁止野外用火。

5.在主要道口、村内醒目处张贴清明节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并逐户下发《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确保家喻户晓。

6.象山村委会要在3月19日前到村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好本村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巡查方面

1.全体村委会干部:在天气晴好之日必须到村开展巡逻,督促村干部到岗到位抓好防火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各村要安排好本村护林防火人员,每个自然村在山岙、坟墓集中区、村口及入山道口设立卡点,做好劝导管理工作,防止火种上山。巡逻时间从上午8:00到下午5:00止,实行不间断巡逻。

2.村干部:在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村主要干部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好设卡人员收缴易燃品和巡逻人员,组织落实好本村扑救队伍,并要求在晴好天气进行待命。

3.村级巡逻员:在本村山林及坟墓集中区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00。

4.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在各自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从上午8:00至下午6:00进行不间断的巡查。要求穿迷彩服、戴红袖套、带打火把、柴刀或手提喇叭等设施。

5.街道巡逻人员:加强巡逻与督查密度,根据天气情况延长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30。分两组,具体由邵志勇、林俊松同志负责,车辆安排为办事处消防车,车内随带扑火工具。

6.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就近待命,接到街道通知,应立即集中开展工作。分编两个组,每组16人,由街道人武部统一指挥。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按《雄石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部署,组织扑救。

7.派出所: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要安排警力和警车,必要时拉响警笛进行巡逻,配合街道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在人员车辆密集地,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并及时查处违章用火和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8.街道扑火突击队:按照ab岗的形式,坚守岗位。在接到指令后,由组长带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奔赴火灾发生点,全力扑灭森林火灾,并及时向森林消防指挥部汇报火情动态。

9.设立瞭望台。瞭望台设立在广觉寺顶,由唐根龙负责安排人员到岗到位,要坚持24小时瞭望,一有火情,立即报告。

(三)扑火设施准备方面

由杨益高、潘建平负责。检查扑火工具是否完备,准备好扑火物资,检验维护森林防火器材,保证性能完好,落实扑火用车和用具以及风力灭火机、水枪、水泵等设施。

四、方案实施要求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防火总指挥由雷仕贤主任担任,副指挥由黄财新、陈瑞林、洪小华同志担任。指挥部其它人员见《雄石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村干部到村巡逻时一律穿上迷彩服、佩戴红袖章,中餐在村内就近解决,实行全天候巡逻。

(三)根据气候状况,3月19日-4月8日期间的节假日,若天气晴好则照常上班,集中精力抓防火。

(四)天气晴好时,下班时间延长至下午5:00。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由总指挥发出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由邬春海部长迅速带领应急分队奔赴火灾发生地,同时,派出所要出动干警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惩处。

(六)街道值班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一旦有森林火灾报警,应及时报告。

(七)后勤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及其它相关事项按《雄石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篇三)

一、工作任务

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1、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监督、检查森林防火工作。

2、对所辖**实施看护、巡查,杜绝上坟烧纸行为。

3、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组织扑火队做好应急扑火的准备。

二、防范措施

1、各村、各营林单位在原有护林员的基础上,要增加护林员,加强**及周边防火安全巡视和检查。

2、4月2日-4月5日管区机关干部携带灭火工具按时到各责任**开展护林防火。

3、各村、各营林单位要加强**重点地段巡视,各检查站、瞭望台要保持在岗执勤。

4、各村成立森林防火检查组,每天对本防护区域执勤情况进行检查。

5、各级防火队员要全部携带灭火机具备战执勤。

三、火情处置程序、方法和职责

(一)火情报告。村级护林员或值班员发现火情后,要积极采取扑救措施,并立即向管区报告。

(二)火灾处置。遇有火情时,要逐级上报,积米崖管区根据火情组织辖区人员参与扑救,如火势较大积极协调区林业局及其他乡镇防火队伍参与灭火。

四、保障措施

(一)扑火力量。各村、各营林单位接到火情命令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参与灭火,各灭火队伍要服从管区的调遣。

(二)扑火工具。各村、各营林单位要提前检修灭火机具,确保灭火机运转良好,备足油料和扫帚铁锨等物资。

(三)后勤保障。办公室要做好车辆调度和生活保障。

(篇四)

“清明节”将至,上山扫墓、旅游踏青人员将大幅增加,**火险隐患加大,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最关键的时期。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森

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防火方针,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我镇的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不留死角,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黄文辉同志担任,执行副组长由镇委委员黄伟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埔前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站陈水清副站长担任,工作人员由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组成。

四、时间安排

**年4月1日至4月7日。

五、主要措施

(一)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行政村、有林单位必须对清明节祭扫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
各驻村(居)领导要指导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山有人管、火有人扑、责有人担。镇政府要在清明到来之前与所有干部职工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各村(居)要与“两委”班子、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所有的承诺书要在4月3日前送交到镇林业站。各森林检查卡口要对进入禁区祭扫、踏青游玩人员及车辆进行造册登记,镇村两级要增加巡查人员对重点墓葬区、火灾多发区进行全方位火源巡查,及时妥善处置明火祭扫行为。

(二)加强宣传。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镇林业部门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森林专用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镇域内繁华地段及通往山场**路口及途中悬挂防火宣传横幅,在防火道路和作业道路两侧设置固定宣传牌、碑、杆,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营造浓厚的禁火防火氛围。学校要在清明节放假前组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要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加强对返乡祭扫人员的宣传,严防祭扫时发生森林火灾。

(三)加强防控。一是加强巡护和监测。各行政村、有林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调整、延长巡查员和护林员的巡查看护时间,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增加临时护林员,确保足够的防护力量看守、巡护,做到死看死守。要在封山入口处拉有防火警戒线、张贴封山通告并有专人看守,对进山人员逐一登记。检查站不少于2人值勤,对进山入林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暂扣火种。强化**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护,坚决杜绝违章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行政村、有林单位在清明节祭扫期间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反复检查,突出查找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管理和控制火源。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对祭扫人员的管理力度,护林员对上坟人员要紧跟其后进行死盯,直到安全返回,严格做到不丢一人,不漏一座坟。清明节祭扫期间,加强对祭扫人员的火源管控,扩大监控面积,严格控制火源火种进入林地,杜绝烧荒燎地边、上坟烧纸和林地吸烟等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加强重点人的管控,管住中小学生、进山入林人员和患有精神疾病人员,要强化教育,落实监管责任。

(四)做好值守。一要落实值班制度。镇村两级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带班,应急值守,24小时坚守岗位,保证防火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处置,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二要保证防火队伍在岗在责。全面落实和实施《埔前镇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三支队伍要24小时备勤,做到人员、车辆、工具、通讯四落实,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三要做好防火物资储备。要储备充足的扑火物资,检修、更新所有的灭火装备。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之一,切实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精心部署,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人员组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有林单位原则上取消休假,镇三支队伍要落实好备勤制度,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各村“两委”干部、护林员等要参与森林防火的管控、巡查等工作。要加强队员教育及安全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物资准备要到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备足配齐扑火物资储备库的扑火工具,切实做好满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工作。

(篇五)

清明节将至,返乡祭祖人员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将大幅度上升。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镇森林防火指挥办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方针,以过硬的作风和强硬的措施为抓手,以严明的纪律和从重的处罚为保障,全镇上下联动,扎实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坚决打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坚决杜绝野外用火,努力争取不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及时快速处置,确保无较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确保全镇森林火灾年度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动员。镇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2、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发放防火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
全镇各村要深入村组农户,发放和签收“禁火令”,各村在路口要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每村不低于20幅,并结合3月份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系各村中小学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在全镇形成“人人自觉防火、个个关心防火、全民重视防火”的浓厚氛围,确保清明节期间万无一失;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护林员制度,实行晴天不间断巡逻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3、实行守护制。各村要按照特防期的要求,严格落实“镇领导干部包村、镇村干部包组、包**”责任制,重点区域、重点**、坟墓集中地等重要地段实行专人巡护。严格落实分区划块、责任包干到人的原则,全镇上下要严防死守,以防为主,积极快速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火源管控。镇组织巡逻队对全镇公路两侧进行不间断巡查;
各村要组织多支巡查队伍对本辖区内进行不间断巡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检查,查漏补缺,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特防期《禁火令》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和炼山,采取勤巡勤查、死看硬守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火源管理;
各村要安排人员坚持不间断的巡查宣传。

5、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镇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处置及时。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报送准确及时”。

6、及时报告火情。发现火情,各村级护林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防火值班室报告,镇防火值班室按照要求和程序快速调度相关部门及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镇防火值班电话:5212776)

7、做好火灾扑救准备。镇村要清理补足二号扑火工具不少于300把、砍刀不少于50把及各种应急处置时的基本物质保障,要对辖区内的挖机、铲机摸底登记,建立信息档案,要求随时接受调派。一旦发生火灾,要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秉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组织扑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指挥扑救,同时将火场处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镇值班室。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频发时段,各地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防大火、扑大火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把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平安过渡。

2、严格督查问责。镇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村及驻村干部,要及时通报,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生态护林员责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将予以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予以及时调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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